電腦用於繪製地圖的一組程式。多個程式的彙集,組成功能齊全、能夠繪製基本地圖圖形和各類常用地圖的程式組,稱為繪圖軟體系統,或稱為繪圖套裝軟體。繪圖軟體通常用高級演算語言編寫,以副程式的方式表示,每個子程式具有某種獨立的繪圖功能。繪圖套裝軟體是繪圖副程式的彙集,可包括幾十個至幾百個副程式。用戶根據需要,調用其中一部分副程式,繪製某種圖形或一幅地圖。

  軟體程式類型 按功能主要有33類:①接口子程序。計算機向繪圖設備輸出繪圖命令和數據的程序,如啟動、移筆、畫線、畫字符、換筆、關閉等。這些程序需要根據所用繪圖設備的相應命令來編寫。②基本功能子程序。繪圖軟件的基本組成部分,包括繪各種獨立符號(如地形符號和專題符號)、繪各種線劃符號(如實線、虛線、加粗線、鐵路和公路線、堤岸和溝渠線)、繪面狀符號(如暈線和暈點)、繪坐標軸和統計圖表、繪光滑曲線、繪投影和投影換算等。③應用程序。用於完成某完整制圖任務的程序,包括若幹個子程序。如繪制專題符號、統計地圖、等值線地圖、三維立體圖、暈線統計地圖、剖面圖等。還有其他輔助程序,如數字化程序、數據管理程序、離散數據格網化處理、長度和面積量算等。

  軟件設計準則 通用性的繪圖軟件,是由計算機地圖制圖專業人員設計的。設計準則如下:①完整性。有一套完整的軟件,軟件應盡可能滿足廣大用戶的基本繪圖要求。②一致性。程序的功能名字,調用序列、數據格式、錯誤處理、坐標系統等都應簡單一致。③獨立性。軟件應用高級語言編寫,不依賴繪圖設備,經過少量修改便能移植到多種計算機上,驅動各種繪圖設備。④檔案的完備性。包括繪圖軟件功能、內容和結構說明,程序框圖和變量說明,使用手冊等計算機檔案。它是軟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提供給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