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理邏輯學傢。1906年4月28日生於奧匈帝國的佈爾諾(今屬捷克斯洛伐克),1978年1月14日逝世於普林斯頓。他於1924年入維也納大學主修物理。1926年轉攻數學,同年參加M.施利克主持的哲學小組。1930年春獲博士學位,11931年發表著名的題為“《數學原理》及有關系統中的形式不可判定命題”的講師論文。1933年任維也納大學講師。1938年去美國普林斯頓高等研究所,1953年任該所教授。

  哥德爾一生治學大致可分為兩個時期。1929~1943年主要研究數理邏輯和數學基礎。1944年以後更多地研究哲學問題。

  在數理邏輯和數學基礎方面,他的重要貢獻有:①1929年的博士論文證明瞭狹謂詞演算的有效公式皆可證。②1931年的講師論文證明瞭:一個包括初等數論的形式系統P,如果是相容的則它是不完全的(即在本系統中必存在不可證明的真命題)。同一論文還證明:這樣系統的相容性在本系統中不能證明,更不能用有窮方法證明。③在1939年的《連續統假設的相容性》中證明瞭,連續統假設相對於通常的集合論公理系統是相容的。④1958年發表的關於有窮觀點的擴張一文裡給出一個對於古典數論的構造性解釋。他的這些工作從正面或反面、或是部分地解答瞭20世紀以來在數學基礎方面爭論的最根本的問題。同時也給希爾伯特計劃以很大的沖擊。他以獨立的哲學見解和精湛的數學才能把數學和邏輯結合起來,創建瞭新方法,把數學基礎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大部分的數理邏輯發展成為數學的分支。

  在哲學方面,他在20年代雖曾參加施利克小組的討論,但並不贊成邏輯實證主義觀點,隻是對用數理邏輯來分析哲學問題感到興趣。晚年致力於哲學以後,未發表過有系統的哲學論述,他的觀點散見於一些論文或講演中。他認為,健全的哲學思想和成功的科學研究密切相關。他說,他對一般數學和元數學,特別是關於超窮思想方法的客觀主義觀點,對於他的邏輯研究是根本的(哥德爾1967年致王浩的信)。他在《什麼是康托爾的連續統假設》中指出數學對象,例如集合論裡的超窮集,是“客觀實在”,獨立於人們的構造,不是象康德所斷定的那樣,是“純主觀”的。他自稱為“客觀主義”,這比稱之為“柏拉圖主義”更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