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過程的失常,通常包括意志減弱、意志缺失及病理性意志增強,其中意志減弱較為常見。

  意志減弱 這類人往往缺乏主動性、目的性和進取心,除基本生活需要外,別無其他欲求。見於精神分裂癥、抑鬱癥、智力落後以及腦額葉萎縮或腦額葉腫瘤患者。正常人在遭受嚴重精神挫折之後,可能出現這種狀態。意志減弱主要表現為:①臨事猶豫不決、缺乏果斷精神,對兩可之事雖反復思考但仍不能作出抉擇。精神衰弱者往往往顯示這一特征,精神分裂癥患者表現的模棱兩可現象也是意志減弱所致。②缺乏主見,思想、情感和行為易受外界影響,附和他人,易受暗示。這類表現常見於催眠狀態、癔病和某些器質性腦損傷患者。對不良行為或病態意向誘惑缺乏抵制的能力,明知自己的行為為社會所不容,卻缺乏糾正的毅力。如有些藥物依賴者或酒精依賴者,深知藥物和酒類給個人帶來巨大損害但卻無力抗拒其誘惑;某些性變態者雖受到嚴厲處罰,但對矯正自己的異常行為軟弱無力,難以抵制內心的沖動。

  意志缺失 患者對一切活動都很被動,整日臥床或獨處一隅,飲食起居要靠外界督促,基本生活欲求明顯減退甚至消失,常伴有情感淡漠、興趣貧乏和社交回避。正常人在極度疲乏和衰竭狀態下可出現這種狀態,嚴重的智力落後和精神衰退患者也有這種癥狀。

  病理性意志增強 主要表現為意志具有病態的頑強性,不顧主觀意願多麼背離現實,仍盲目堅持,歷久不懈。例如,有被害妄想的人反復“上訴”,企圖制止某人對他的“迫害”;有疑病妄想的人,四處求醫,欲求解除其“病痛”等。病理性意志增強多見於偏執性精神病和兒童的病態性固執。

  某些意志障礙患者(主要是精神病患者),往往還伴有運動障礙,常見的表現有:精神運動性抑制,如木僵、蠟樣屈曲、違拗癥;精神運動性興奮,如刻板動作,模仿動作、強迫動作、習慣性抽動、作態等。

  

參考書目

 北京醫學院主編:《精神病學》,人民衛生出版社,北京,1980。

 楊德森:《精神病癥狀學》,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長沙,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