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哲學傢。出生在馬其頓。青少年時期曾受業於柏拉圖,但他後來的治學方法拋去柏拉圖超經驗的方法論,著重觀察和收集事實資料。曾當過亞歷山大大帝的教師,後來在雅典創設並主持名叫呂克昂的學園。他的著作涉及哲學、倫理學、邏輯學、美學、、政治學、詩學、修辭學以及自然科學的許多領域。其中《論靈魂》、《論感覺》、《論記憶》、《論夢》等都直接與心理學有關。他把心理學看作生命科學的一個部門。

  亞裡士多德的哲學動搖於唯物論和唯心論之間。他將一切事物都說成是由“質料”和“形式”所構成。“質料”是僅僅具有可能性的原料,必須取得一定的形式,其可能性才成為現實,這叫做“質料形式論”。他認為質料是消極的、被動的,形式是積極的、主動的;形式是事物的能動的本質,這導致瞭他所謂“形式的形式”成為宇宙變化的第一動力。因此,他雖然批判瞭柏拉圖的“理念”,卻引進瞭與理念相同的“形式的形式”。他在《論靈魂》這部著作裡將上述原理用到人的身上。他強調軀體和靈魂的統一,軀體作為質料,靈魂作為質料現實化的形式,靈魂是不可與具有器官的軀體分離的。他認為人的心靈原是空無所有的一塊白板,它是經驗的承受器,借助於具有感官的軀體所提供的感性經驗,心靈才能發育滋長。因此,在認識論方面,他肯定認識來源於感覺,引起感覺的東西是外在的。但他同時又認為思維是可以自由作主的,理性是一種比感覺“高貴”的認識,片面誇大瞭理性的作用。他認為心靈是統一的,但在功能上可以分為營養功能、感受功能、思維和行動功能幾級不同的水平。

  《論感覺》一篇中將感覺定義為辨別的官能。感覺分為5類,即觸覺、味覺、嗅覺、聽覺和視覺,以觸覺為最基本的一種,他已認識到觸覺是一種復合的感覺。他還指出,有些客體的屬性,如形狀、大小、運動等,不隻是一種感覺的對象,要把不同渠道得來的印象結合起來,就須依靠共同感覺。共同感覺這個概念接近於意識。

  《論記憶》一篇中將記憶過程中的保持和回想加以區分。認為記憶以感知為前提,時間的過渡是記憶的特征。在感知過程中,所感知的事物留下印記,如同印章打下的印記一樣,這就是記憶。回想之所以可能,是由於所感知的事物總是按某一先後順序發生的。以後再感知或想到前一件事,就會聯想到後一件事。他是第一個提出聯想律的人。他的聯想律有3條,即相似律、對比律和接近律。

  他對夢的解釋是:夢中的景象起於感官的殘餘活動。他還做過一個簡單的試驗:將中指和食指交叉重疊,然後將一小圓球放在兩指尖的中間,就會覺得接觸到的是兩個物體。這叫做亞裡士多德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