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以籌為工具來記數、列式和進行各種數與式的演算的一種方法。籌,又稱為策、籌策、算籌,後來又稱之為運算元。它最初是小竹棍一類的自然物,以後逐漸發展成為專門的計算工具,質地與製作也愈加精緻。據文獻記載,算籌除竹籌外,還有木籌、鐵籌、骨籌、玉籌和牙籌,並且有盛裝算籌的算袋和運算元筒。算籌實物已在陝西、湖南、江蘇、河北等省發現多批。其中發現最早的是1971年陝西千陽出土的西漢宣帝時期的骨制算籌。

  籌算在中國肇源甚古,春秋戰國時時期的《老子》中就有“善數者不用籌策”的記述。當時算籌已作為專門的計算工具被普遍采用,並且籌的算法已趨成熟。

  《漢書·律歷志》中有關於算籌的形狀與大小的記載:“其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為一握。”西漢算籌一般是直徑為0.23厘米,長約13.86厘米的圓形竹棍,把二百七十一枚籌捆成六角形的捆。而《隋書·律歷志》稱:“其算用竹,廣二分,長三寸。正策三廉,積二百一十六枚成六觚,乾之策也。負策四廉,積一百四十四枚成方,坤之策也。”到瞭隋代,算籌已是三棱形與四棱形兩種,以區別正數與負數。其廣約為0.59厘米,長約8.85厘米。這表明從漢到隋,算籌從圓而方,由長變短,以便運用。魏劉徽註《九章算術》稱:“正算赤,負算黑,否則以邪正為異。“又《夢溪筆談》卷八稱:”算法用赤籌、黑籌,以別正負之數。“可見早在三國以前,中算傢便已用籌的顏色的赤、黑或形狀的邪、正(三棱形和四棱形)來區分正、負數瞭。

  算籌記數的規則,最早載於《孫子算經》:“凡算之法,先識其位。一縱十橫,百立千僵。千、十相望,萬、百相當。”用算籌表示數目有縱、橫兩種方式:

  縱式 ︱ ‖ 嗊

  橫式 ─

⊥ 〧 〨

     1 2 3 4 5 6 7 8 9

表示一個多位數,是把各位數碼由高位到低位從左至右橫列。各位籌式必須縱橫相間:個位、百位、萬位等用縱式;十位、千位、十萬位等用橫式。例如1985用算籌表示出來是—

。數字“零”表為空位,例如8021用算籌表示出來是〨 ︱。

《孫子算經》中有關佈籌之法的記載

  中國古代的籌算不僅是正、負整數與分數的四則運算和開方,而且還包含著各種特定籌式的演算。中算傢不僅利用籌碼不同的“位”來表示不同的“值”,發明瞭十進位值制記數法,而且還利用籌在算板上各種相對位置排列成特定的數學模式,用以描述某種類型的實際應用問題。例如列衰、盈朒、“方程”諸術所列籌式描述瞭實際中常見的比例問題和線性問題;天元、四元及開方諸式,則刻畫瞭高次方程問題;而大衍求一術則是為“乘率”而設計的特殊籌式。籌式以不同的位置關系表示特定的數量關系。在這些籌式所規定的不同“位”上,可以佈列任意的數碼(它們隨著實際問題的不同而取不同的數值),因而,中國古代的籌式本身就具有代數符號的性質。可以認為,是一種獨特的符號系統。

  中國古代的籌算表現為算法的形式,而具有模式化、程序化的特征。中國的籌算不用運算符號,無須保留運算的中間過程,隻要求通過籌式的逐步變換而最終獲得問題的解答。因此,中國古算中的“術”,都是用一套一套的“程序語言”所描寫的程序化算法,並且中算傢經常將其依據的算理蘊涵於演算的步驟之中,起到“不言而喻,不證自明”的作用。可以說“寓理於算”是古代籌算在表現形式上的又一特點。

  算籌是在珠算發明以前中國獨創並且是最有效的計算工具。中國古代數學的早期發達與持續發展是受惠於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