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為英國的印度生理學傢、生物化學傢和群體遺傳學傢。1892年11月5日生於英國牛津,1964年12月1日卒於印度。是英國生理學傢J.S.霍爾丹之子。早年學習生物化學。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畢業於牛津大學。1933年因他在數理遺傳學學方面的貢獻而受聘於倫敦大學動物系,任遺傳學教授,後又任生物統計學教授。他的主要貢獻是把遺傳學和數學直接應用於進化論的研究,闡明瞭不同遺傳方式的群體基因經受不同選擇強度後的變化情況。他將研究成果寫成《自然和人工選擇的數學理論》一文,於1924~1932年陸續發表在劍橋哲學學會會報上。1932年他將多年的研究成果總結為《進化的原因》一書出版。此外,他還發表瞭一系列人類遺傳學的論文,著重闡明瞭部分性連鎖及其估測、自然選擇的代價、突變負荷和替換負荷等問題。1924年他與英國生物化學傢F.G.霍普金斯一同工作時,曾用實驗證明酶反應服從熱力學定律。1930年他的著作《酶學》出版,概括瞭當時酶學的研究成果。他一生的研究為群體遺傳學和進化遺傳學奠定瞭數學基礎。

  霍爾丹是馬克思主義者和共產黨員,在30~40年代曾任英國《工人日報》主編,後因反對蘇聯當局推崇Т.Д.李森科而退黨。他曾設法掃除瞭納粹德國在英國所佈下的磁力水雷,為抗擊希特勒的侵略立瞭功。1957年他因抗議英法入侵蘇伊士而遷居印度,1961年加入瞭印度籍,並將他主編的英國《遺傳學學報》的編輯工作帶到瞭印度,並將該雜志改由印度編輯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