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唯物主義的一對範疇。個人指處於一定社會關係中,在社會地位、能力、作用上互有差別的個體的人,依其對歷史影響的大小可分為普通個人和傑出人物。群眾或人民群眾指作為推動歷史前進力量的社會大多數成員,有時也指由一定數量的個人所組成的集合體,即群體。

  個人和群眾處在不可分離的相互依賴、相互聯繫之中。任何個人都不能離開社會而獨立存在;群眾由許許多多個人結合而成,沒有個人,也就無所謂群眾。但人民群眾和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是不同的。歷史史唯物主義從生產方式是人類歷史發展的決定力量的觀點出發,肯定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人民群眾,首先是勞動群眾,是生產力最重要的要素,是物質財富的創造者。人民群眾創造歷史的第一個活動,就是生產人們必需的物質生活資料,這是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人民群眾還是精神財富的創造者,是社會變革的決定力量。歷史唯物主義也承認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但個人的作用隻有在參與群眾創造歷史的活動中才能表現出來,個人的作用包含在群眾創造歷史的過程中。個人參與著歷史的形成,在歷史的發展中發揮著影響,特別是處在一定歷史條件和社會地位上的傑出人物,對歷史發展起著重大的推動或阻礙作用。個人和群眾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受著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在不同的生產方式中,他們的作用是不同的。正確地估計個人和人民群眾在歷史上的作用,才能科學地解決歷史的創造者和歷史發展的動力問題。

  在個人和群眾的相互關系中,除普通個人和群眾的關系外,還有領袖和群眾的關系。一方面群眾需要領袖,人民群眾在革命鬥爭中必須推舉出自己的領袖,才能統一行動,形成有組織的力量和階級的行動,才能贏得革命鬥爭的勝利。領袖是群眾鬥爭的發起人和倡導者。另一方面領袖是從群眾鬥爭中產生的,領袖的智慧和力量來自群眾,革命的理論是群眾鬥爭經驗的概括,領袖的歷史作用必須通過群眾的實踐才能得以實現。領袖必須依靠群眾、代表群眾、領導群眾。領袖一旦脫離群眾,就會陷於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