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述哲學理論的術語。在西方哲學史和中國哲學史中分別具有各自的含義。在西方哲學史中,指關於存在及其本質和規律的學說。“本體”一詞來自拉丁文on(存在、有、是)和 ontos(存在物)。德國經院學者郭克蘭紐(1547~1628)在其著作中第一次使用瞭“本體論”一詞,將其解釋為形而上學的同義語。現代西方的一些哲學流派脫離客觀物質世界,從抽象的概念出發談論世界存在及其性質,它們把本體論同認識論和《邏輯學》相分離,並把它作為全部哲學的基礎或獨立分支。

  在古希臘羅馬哲學中,本體論的研究主要是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質。各派哲學傢力圖把世界的存在歸結為某種物質的、精神的實體或某個抽象原則。巴門尼德提出瞭唯一不變的本原──“存在”,使關於存在的研究成為這一時期的主題。亞裡士多德認為哲學所研究的主要對象是實體,而實體或本體的問題是關於本質、共相和個體的事物問題。他認為研究實體或本體的哲學,是高於其他一切科學的第一哲學。從此,本體論的研究轉入探討本質與現象、共相與殊相、一般與個別等等的關系。在西方近代哲學中,R.笛卡爾首先把研究實體或本體的第一哲學叫做“形而上學的本體論”。17~18世紀,德國哲學傢G.W.萊佈尼茨及其繼承者C.沃爾夫試圖通過純粹抽象的途徑建立一套完整的、關於一般存在和世界本質的形而上學,即獨立的本體論體系。沃爾夫把一般、普遍看作是脫離個別、單一而獨立存在的本質和原因。I.康德一方面認為建立抽象本體論的形而上學是不可能的,本體論要研究的隻能是事物的普遍性質以及物質的存在與精神存在之間的區別;另一方面又用與認識論相割裂的、先驗的哲學體系來代替本體論。G.W.F.黑格爾在唯心主義基礎上提出瞭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統一的原則,並從純存在的概念出發構造瞭存在自身辯證發展的邏輯體系。在現代西方哲學中,一些流派,如實證主義、分析哲學等,反對任何“形而上學”和本體論。但也有些人試圖重新建立關於存在學說的本體論,如E.胡塞爾的“先驗的本體論”,M.海德格爾的“基本本體論”,N.哈特曼的“批判本體論”等,他們往往借助於超感覺和超理性的直覺去建立概念體系,其觀點帶有唯心主義或不可知論,並且往往同錯誤的社會觀點相聯系,為宗教哲學所支持。

  在中國古代哲學中,本體論叫做“本根論”。指探究天地萬物產生、存在、發展變化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據的學說。中國古代哲學傢一般都把天地萬物的本根歸結為無形無象的與天地萬物根本不同的東西,這種東西大體可分為3類:①沒有固定形體的物質,如“氣”;②抽象的概念或原則,如“無”、“理”;③主觀精神,如“心”。這3種觀點分別歸屬於樸素唯物主義、客觀唯心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

  在中國哲學史的研究中,有些學者用“本體論”一詞專指那種在物質世界之外尋找物質世界存在依據的唯心主義學說,如魏晉時期王弼的貴無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