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全國婦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為爭取婦女解放而聯合起來的中國各族各界婦女的群眾組織。它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和社會性,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聯繫婦女群眾的橋樑和紐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重要社會支柱之一。 沿革 中國共產黨成立後,中共中央於1922年設立婦女部,以加強黨對婦女運動的領導,更好地指導婦女運動的開展,向警予任第一任中央婦女部部長。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建立瞭婦女解放協會等;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革命根據地建建立瞭女工農婦代表會議等;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建立婦女救國會等;人民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建立婦女聯合會等。在國民黨統治區或日本侵略軍占領區,也建立瞭婦女團體。這些婦女群眾組織和團體對當時的革命鬥爭起瞭一定的作用,顯示瞭婦女組織起來的力量,為推動全國婦女解放運動的發展奠定瞭基礎。1945年7月,各解放區婦聯會的代表聚集延安,成立瞭解放區婦女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後因戰局變化,未能正式成立解放區婦女聯合會。根據中共中央1948年9月會議的決定,1949年3月24日~4月3日,中國婦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平(今北京)召開,成立瞭中國統一的婦女組織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大會規定其宗旨是:團結全國各階層各民族婦女大眾,和全國人民一起,為徹底反對帝國主義、摧毀封建主義及官僚資本主義,為建設統一的人民民主共和國而奮鬥,並努力爭取廢除對婦女的一切封建傳統習俗,保護婦女權益及兒童福利,積極組織婦女參加各種建設事業,以實現男女平等、婦女解放。1953年4月第二次全國婦代會召開,確定婦女運動的中心任務是:繼續教育、發動和組織廣大婦女群眾,參加並搞好工、農業生產和祖國各方面的建設,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1957年9月第三次全國婦代會召開,決定將名稱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規定婦聯的根本方針是:勤儉建國,勤儉持傢,為建設社會主義而奮鬥。1966年後,由於“文化大革命”,婦女運動遭到嚴重破壞,婦女工作停止瞭11年。1978年9月第四次全國婦代會召開,全面恢復瞭婦聯的工作。會上提出瞭“四個現代化需要婦女,婦女需要四個現代化”的口號,並決定將名稱改為現名。1983年9月第五次全國婦代會制訂的婦聯任務為:團結全國各族各界婦女,貫徹執行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撫育、培養、教育兒童少年迅速成長,充分發揮婦女在建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努力使自己成為代表婦女兒童利益、保護和教育婦女、保護和教育兒童的有權威的群眾團體。

中國婦女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1988年9月)

  基本職能與方針任務 1988年9月第六次全國婦代會召開,規定瞭婦女聯合會的基本社會職能是:代表和維護婦女利益,促進男女平等。工作方針是:團結教育廣大婦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在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中發揮積極作用,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推進婦女解放事業。基本任務是:①團結、動員婦女投身改革,參與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發展。②教育、引導廣大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全面提高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③代表婦女參加社會協商對話,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條例的制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④為婦女兒童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系,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⑤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促進四個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交往,增進瞭解和友誼,維護世界和平。

  為瞭保證婦女聯合會在國傢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保證婦女聯合會在社會主義民主生活中發揮作用,參與立法,參與決策,保證婦女聯合會在婦女兒童方面的建議權和監督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及其常務委員會中都設有婦女聯合會的代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婦女兒童專門委員會或婦女兒童專門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審議有關議案、法案和推動婦女兒童方面的立法工作,並依法監督社會各方面執行有關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

  組織領導機構 婦聯實行代表聯系群眾的制度和團體會員制度,以民主集中制為組織原則。它接受同級中國共產黨委員會和上級婦聯組織的雙重領導,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全國婦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婦女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1次,特殊情況下,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全國婦女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婦聯執行委員會討論並決定婦女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每年舉行1次。常務委員會是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幹人、常務委員若幹人組成。全國和地方各級領導機構通過差額選舉產生。縣以上各級婦聯,根據工作需要設業務部門。地方各級組織按照國傢的行政區劃建立地方各級婦女聯合會。在農村村民委員會、鄉鎮企業、農林牧漁場一級和城市街道基層組織設婦代會。黨政機關、教科文衛等事業單位建立婦女委員會。廠礦企業的基層工會女工委員會、各行業的婦女協會、聯誼會以及宗教團體和其他群眾團體的婦女組織,經申請同意後,均可作為婦女聯合會的團體會員。1989年全國城市婦代會有91062個,農村婦代會有766473個。全國婦聯的機關刊物是《中國婦女報》(每周3期,1984年12月創辦)和《中國婦女》(月刊,1949年7月創刊)。

  全國婦女聯合會歷屆領導人為:第一屆榮譽主席何香凝,主席蔡暢;第二、第三屆榮譽主席宋慶齡、何香凝,主席蔡暢;第四屆榮譽主席宋慶齡、蔡暢、鄧穎超,主席康克清;第五屆主席康克清;第六屆榮譽主席康克清,主席陳慕華。

  為瞭表彰各族各界婦女中的先進人物和先進集體,1960年婦聯設立“三·八”紅旗手和“三·八”紅旗集體的光榮稱號。1960~1990年,全國“三·八”紅旗手達25307 人,“三·八”紅旗集體615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