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廣泛代表性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組織形式。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和統一戰線學說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政治制度的一大特點和優點。它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對國傢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並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這有利於堅持和改善共產黨的領導,又有利於更廣泛泛地聯系和團結各階層群眾。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禮堂外景

  產生與發展 1949年6月,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建議,新政治協商會議(以區別於1946年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以及其他黨派在重慶聯合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在北平召開,並在籌備過程中把新政治協商會議改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開幕(見彩圖)。出席大會的有600多人,代表著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人民解放軍、各地區、各民族和國外華僑、宗教界人士以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會議執行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制定並通過瞭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通過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產生瞭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瞭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並賦予行使國傢權力的職權。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定於北平,並將北平改名為北京。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作為統一戰線組織繼續發揮作用。1959年以後,除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都和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同時召開,並吸收政協委員列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文化大革命”期間,政治協商會議停止活動。1978年2月,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改瞭政治協商會議章程。1982年,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瞭新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

1949年9月21日-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首次會議在北平召開(1949年6月15~19日)

  工作任務 1982年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政協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各種形式,參與有關國傢事務和地方事務重要問題的討論,根據中國共產黨或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負責人和各界愛國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傢的憲法、法律和各項方針、政策;密切聯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們及其所聯系的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對國傢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協助國傢機關改進工作;調整和處理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和政協內部合作的重要事項;積極傳播先進思想,開展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紀律的宣傳教育工作;堅持和發展“百花齊放、百傢爭鳴”的方針,在政治、法律、經濟、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醫藥衛生、體育等方面,開展調查研究等活動;組織委員視察、參觀和調查,瞭解情況,就各項事業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向國傢機關和其他有關組織提出建議和批評,宣傳和參與貫徹執行國傢關於統一祖國的方針、政策,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實現;宣傳和協助貫徹執行國傢的知識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僑務政策、外交政策;等等。

  組織構成 根據1982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代表、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組成。每屆任期5 年。設主席、副主席若幹人和秘書長。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1次。其職權為:修改政協章程,選舉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本會的重大工作、方針、任務並作出決議;參與對國傢大政方針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職權為:召集並主持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組織實現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執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審查通過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國務院的重要建議案,根據秘書長提議任免副秘書長,決定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等。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及部分縣和市轄區,設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其組成根據當地情況,參照全國委員會的組成決定。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之間以及地方委員會上下級之間是工作指導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40多年,政治協商會議充分利用其人才集聚和聯系面廣泛的優勢,在對國傢大政方針進行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在發揚社會主義民主,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在積極擴大與臺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的聯系,推動海峽兩岸中國人民的交往,促進祖國和平統一與民族團結,以及在發展國際友好往來,增進同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等方面,都進行瞭卓有成效的工作,作出瞭重要的貢獻。(見彩圖)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書影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場

  歷屆全國委員會主席 歷屆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及在職時間為:第一屆主席毛澤東(1949年10月~1954年12月);第二、三、四屆主席周恩來(1954年12月~1976年1月),名譽主席毛澤東(1954年12月~1976年9月);第五屆主席鄧小平(1978年3月~1983年6月);第六屆主席鄧穎超(1983年6月~1988年4月);第七屆主席李先念(1988年4月~199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