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民革。由中國國民黨民主派和其他愛國民主分子創建、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黨,是與執政黨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一個參政黨。

  民革的成立經歷瞭長期的孕育過程。早在1927年,國民黨反動勢力發動“四·一二”政變,第一次國共合作和大革命被破壞以後,國民黨內堅持孫中山愛國、革命和不斷進步精神的愛國民主分子,就同反動勢力進行瞭堅決的鬥爭。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國民黨內的愛國將領不顧國民黨統治集團的不抵抗政策,,堅決抗擊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在抗日戰爭期間,國民黨愛國民主分子擁護中國共產黨提出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堅持國共第二次合作,反對國民黨內部的對日妥協投降傾向。1943年,一部分國民黨愛國民主分子醞釀組成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簡稱民聯),另一部分醞釀組建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簡稱民促),開展抗日民主活動。1945年秋、1946年春,民聯和民促先後在重慶、廣州成立,並同中國共產黨合作,積極參加瞭反內戰反獨裁的活動。1947年民聯、民促等國民黨民主派的領導人和一些愛國民主分子先後到達香港。11月,中國國民黨民主派,第一次聯合代表會議在香港舉行。1948年1月1日,會議宣佈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正式成立(民聯、民促仍繼續存在)。推舉宋慶齡為名譽主席,李濟深為主席。民革的成立,使國民黨各派愛國民主力量聯合起來,共同為爭取民主革命的勝利而鬥爭。1948年5月,民革響應中國共產黨關於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五一”號召。1949年1月,民革領導人李濟深等和其他民主黨派領導人、無黨派人士聯名發表《我們對時局的意見》,宣佈願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將革命進行到底。民革和民聯、民促代表參加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參與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制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作出瞭貢獻。1949年11月,中國國民黨民主派第二次代表會議在北京舉行,決定將民革、民聯、民促及其他國民黨愛國民主分子進一步統一為一個組織──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民聯、民促宣告結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民革先後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總綱為自己的政治綱領,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參加國傢政權。1956年2月和1958年11月,民革先後召開瞭第三、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團結、推動黨員及所聯系人士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並結合實踐進行自我教育。民革對於加強全國人民的大團結,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建設社會主義,促進祖國統一,作出瞭積極的貢獻。“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破壞,民革被迫停止活動。

  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在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民革於1978年恢復瞭活動,並於1979年10月和1983年12月先後召開瞭民革第五、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隨著全國工作重點的轉移,民革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致力於發展和完善業已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繼續參加國傢政權,參與國傢大政方針和國傢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傢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服務。在參加國傢政治生活,協助落實對知識分子、對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對去臺人員傢屬等方面的政策,推動黨員興辦業餘教育,發展咨詢服務和以智力支援邊疆及少數民族地區的建設等方面,進行瞭大量工作,取得瞭顯著的成績。特別是在加強同臺灣、港澳和在國外的國民黨愛國人士的聯系和團結,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方面,民革發揮瞭自己的作用。

  1988年11月,民革舉行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制定瞭民革在今後階段的政治綱領: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指引下,發揚孫中山愛國、革命和不斷進步的精神,領導全體黨員,團結國內外一切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為統一祖國、振興中華而奮鬥。

  民革的最高領導機關是全國代表大會和由它產生的中央委員會。全國代表大會每5年舉行1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中央委員會下設組織部、宣傳部和政策研究委員會、祖國統一委員會、婦女委員會等工作部門。1987年2月設立中央監察委員會,它是中央的榮譽機構,任期和中央委員會相同。地方組織的領導機關是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由它產生的委員會。基層組織是支部。民革發展黨員,以同中國國民黨有關系的人士、同臺灣各界有關系的人士、致力於祖國統一的人士以及其他有關人士為對象。民革中央委員會機關報為《團結報》(每周兩期),1956年4月創辦。到1990年底,除臺灣、西藏外全國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成立瞭民革組織;黨員有4萬人;有3380多名民革黨員擔任市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政治協商會議委員會委員和政府領導職務。

  民革歷屆主席及在職時間為:第一至第四屆李濟深(1948年1月~1959年10月),第四屆何香凝(1959年10月~1972年9月),第五屆朱蘊山(1979年10月~1981年4月),第六屆王昆侖(1981年4月~1985年8月)、屈武(1985年8月~1988年1月),第七屆名譽主席屈武、主席朱學范(1988年1月~  )。中央監察委員會第一任主席朱學范(1987年2月~1988年11月),第二任主席孫越崎(1988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