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分職制或分部制。行政組織的一種類型。指行政組織同一層級根據職能或業務分工,橫向劃分為若幹部門,各部門的職權範圍基本相同,但職能或業務性質不同,相互間分工合作的組織體制。

  職能制的優點是行政組織按職能或業務性質分工管理,選聘專業人才,發揮專業特長的作用;利於業務專精,思考周密,提高管理水準;同類業務劃歸同一部門,職有專司,責任確定,利於建立有效的工作秩序,防止顧此失彼和互相推諉。缺點是不便於行政組織間各部門的整體協作,,容易形成部門間各自為政的現象,使行政領導難於協調。通常職能制要與層級制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