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生態學的研究方法,系統分析行政現象的理論。它是行政學發展的一項重要成果。

  最早將生態學引入行政學研究的是美國哈佛大學的J.高斯,而對這一理論作出重要發展的是F.W.雷格斯。其代表作《行政生態學》(1961)分析研究瞭美國、泰國、菲律賓等國社會經濟結構及文化歷史與公共行政的相互影響。該書在學術界有較大的影響。雷格斯認為,瞭解行政行為必須超出行政系統本身,從社會背景中去瞭解行政與外部環境間的相互關係。雷格斯揭示瞭社會功能能分化與行政模式間的相互關系;提出瞭認識各種行政的理論模型;著重分析瞭過渡社會中的行政模式。

  行政生態理論的研究對象在於揭示行政系統與外部環境間的互動關系;探討行政系統如何適應外部環境。行政生態理論的具體內容包括:①行政系統的自然生態研究。分析一個國傢自然地理環境對該國行政系統的影響,提出應采取的行政對策。②行政系統的社會生態研究。研究一個國傢的政治、經濟、文化、人口等環境因素對行政系統的影響及應采取的行政對策。比如研究政黨、壓力集團與行政過程,經濟發展與行政功能,人口壓力對行政的挑戰,科技進步對行政的沖擊,政治文化對行政模式的影響,社會風尚與行政改革,價值觀念與行政發展等。③行政系統的心理生態研究。這是行政學心理分析的自然延續,註重分析社會心理、團體心理、公務人員個體心理對行政的影響。

  行政生態理論問世後,越來越多的學者運用生態學的方法去探討行政管理問題,為行政學研究開拓瞭新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