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西漢時期思想傢董仲舒建立起來的封建倫理政治學說。

  孔丘曾提出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義禮智等倫理道德觀念。孟軻進而提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敘,朋友有信”的“五倫”道德規範。董仲舒按照他的“天之道”是“貴陽而賤陰”的陽尊陰卑理論,對五倫觀念作瞭進一步的發揮,提出瞭“三綱”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認為,在人倫關係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種關係是最主要的。而這三種關係存在著天定的、永恆不變的主從關係,君為為主,臣為從,父為主,子為從,夫為主,妻為從,亦即所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簡稱“三綱”。他說,三綱“皆取諸陰陽之道”,“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具體地說,君、父、夫體現瞭天的“陽”面,臣、子、妻體現瞭天的“陰”面,陽永遠處於主宰、尊貴的地位,陰永遠處於服從、卑賤的地位,從而確立瞭君權、父權、夫權的統治地位,把封建等級制度、政治秩序神聖化為宇宙的根本法則(《春秋繁露·基義》)。

  “五常之道”,仁、義、禮、智、信。董仲舒認為,五常之道是處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關系的基本法則,治國者應該給予足夠的重視。在他看來,人之所以不同於其他生物的一個重要區別,在於人類具有與生俱來的五常之道。堅持五常之道,則“入有父子兄弟之親,出有君臣上下之誼,會聚相遇,則有耆老長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然有思以相愛”(《漢書·董仲舒傳》),從而維持社會的穩定和人際關系的和諧。

  董仲舒提出的三綱五常理論,目的在於建立“貴賤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鄉黨有序”,“民有所讓而不敢爭”(《春秋繁露·度制》)的封建政治秩序。它用神學目的論的謊言肯定階級統治和等級服從的神聖性和合理性,成為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統治的基本理論,為歷代封建統治階級所提倡。它作為封建社會的最高道德原則,被寫進封建傢族的族譜中,起著規范、禁錮人們思想與行動的作用。2000年來它一直影響著中國人的國民性。當然,這種思想在一定時期也起到瞭維護社會秩序,規范人際關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