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亞洲近代史上最早出現政黨的國傢之一。現行政黨體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以天皇為象徵的資產階級議會制國傢的建立而形成的。日本實行多黨制,但長期由一黨執政。

  沿革 日本政黨最早出現於明治維新後的自由民權運動時期。1874年1月,板垣退助、後藤象二郎等順應新興中小資產階級反對藩閥專政、要求政府設立民選議院的潮流,發起組織瞭愛國公黨,但不久解散。同年4月,板垣、片岡健吉等等成立立志社。1875年2月又以該社為基礎成立愛國社(1880年3月改稱國會期成同盟)。19世紀80年代初,隨著自由民權運動的衰落,中小資產階級從宣傳請願活動轉入組黨活動,以準備在開設國會後參政。1881年10月,國會期成同盟等組織改組成為自由黨,板垣退助任總理(即主席)。1882年4月,以大隈重信為總理的立憲改進黨宣告成立。這兩個政黨的成立標志著日本正式出現瞭組織形態較完備的政黨。1884年10月,自由黨宣告解散。1890年1月,大井憲太郎等重組自由黨,河野廣中等組成大同俱樂部,板垣退助等組成愛國公黨。同年9月,三黨聯合組成立憲自由黨,1891年改稱自由黨。1896年,立憲改進黨吸收幾個小黨改組成進步黨。1898年6月,自由黨與進步黨合並為憲政黨,組成以大隈重信為首相、板垣退助為內務大臣的“隈板內閣”,成為日本歷史上第一個政黨內閣。憲政黨執政約4個月,即因舊自由黨系和舊進步黨系爭奪內閣官位而發生分裂。舊自由黨系繼續使用憲政黨的名稱;舊進步黨系則改稱憲政本黨,後來又改組為憲政會。經過多次改組,這兩個政黨分別嬗變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的兩大資產階級保守黨──立憲政友會和立憲民政黨。

  日本早期的社會主義政黨組織是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出現的。1898年片山潛等人組織瞭社會主義研究會,1900年1月改組成帶有政黨性質的社會主義協會。1906年2月,日本社會黨宣告成立。在俄國十月革命影響下,日本工人運動和社會主義運動有所發展,社會主義團體不斷湧現。這些團體於1920年12月10日聯合組成日本社會主義同盟,隨後出現瞭社會民主主義政黨。1926年3月,杉山元治郎等組織瞭勞動農民黨。同年12月,該黨分裂為4派:勞動農民黨、日本勞農黨、社會民眾黨和日本農民黨。這些合法的社會民主主義政黨於1928年參加第一次“普選”,並取得8個議席。經過多次改組,它們於1931年7月合並為全國勞農大眾黨,1932年7月改稱社會大眾黨。在日本資產階級革命中,無產階級逐漸作為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歷史舞臺,出現瞭無產階級政黨。1922年7月15日,片山潛等領導創建瞭日本共產黨。

  1940年,日本軍國主義者為瞭維護軍閥法西斯獨裁統治,通過所謂“新政治體制”,解散一切政黨,成立以“實踐翼贊大政的臣道”為宗旨的法西斯組織大政翼贊會。這標志著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政黨政治的結束。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軍占領日本,在國內外反法西斯和民主進步力量的推動下,日本進行瞭資產階級民主化改革,各政黨相繼恢復、重建。1945年11月在戰前的兩大資產階級政黨──立憲政友會和立憲民政黨的基礎上,成立瞭日本自由黨和日本進步黨,同年12月成立日本協同黨等。這些政黨幾經分化改組,至1954年11月,形成兩個主要的保守黨,即民主黨和自由黨。1947年5月3日,日本開始實施新憲法(《日本國憲法》),確立瞭以天皇為象征的資產階級議會制,規定政府由在國會中占有多數席位的政黨組織。1947年5月~1948年3月,以社會黨為主組成片山哲內閣。1948年3~10月,民主黨、社會黨、國民協同黨組成蘆田均內閣。爾後是民主黨和自由黨兩大保守政黨輪流執政。1955年10月,社會黨左、右兩派重新統一成立日本社會黨。為瞭與日本社會黨革新勢力相對抗,同年11月15日,在壟斷資產階級的支持下,民主黨與自由黨合並為自由民主黨。此後,自由民主黨長期執政。1955~1960年日本政壇上主要是保守政黨和革新政黨的對立,1960年後出現瞭中道政黨。

民主黨和自由黨合並為自由民主黨大會(1955年11月)

    主要政黨 日本主要政黨可分為保守政黨、革新政黨和中道政黨3種類型。保守政黨主要指自由民主黨。它主張自由主義,反對激進主義和社會主義,維持、發展現行的資本主義政治經濟社會體制。革新政黨主要指日本社會黨和日本共產黨。它們與自民黨處於對立狀態,主張打破現狀,進行政治經濟社會體制的變革。但社會黨與共產黨之間又存在著意識形態的分歧,政策主張差別甚大。革新政黨的社會基礎,主要是工會團體、知識分子、職員和部分中小企業主。中道政黨指主張建立中道政治的政黨,主要有公明黨、民社黨等。它們對中道政治的提法大不相同,但共同目標是打破以自民黨、社會黨兩黨為中心的“五五年體制”,結束自民黨的一黨統治。

  日本自由民主黨 代表日本壟斷資產階級的利益,50年代後半期和60年代一直控制著參議院和眾議院的多數席位。70年代後半期,出現瞭保守與革新相峙局面,參眾兩院的自民黨勢力有所衰落。1983年12月在眾議院大選中自民黨遭到失敗,被迫與新自由俱樂部(1976年6月從自民黨中脫離出來的6名議員組成的小黨)聯合執政,暫時打破瞭自民黨一黨執政的局面,但新自由俱樂部不久解散,重歸自民黨。1986年7月參眾兩院同時選舉,自民黨重新獲勝。1989年裡庫路特賄賂案使自民黨陷入嚴重的政治危機之中,在7月參議院選舉時,首次失去瞭該黨成立以來在參議院中占多數席位的優勢。派系林立是自民黨的特點之一,這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該黨成立時,黨內分為原自由黨系統的吉田派、緒方派、大野派和原民主黨系統的岸派、河野派、鳩山派。經過30多年的分化改組,演變為現在的五大派系:竹下派、中曾根派、安倍派、宮澤派、河本派。派系是自民黨權力分配的重要依據。各派系都按每個成員的資歷、當選次數、對派系的忠誠程度以及對派系的貢獻大小排列派系成員名單。派系之間經過競爭後所獲得的各種職位,基本上按名單順序進行分配。在組織上,各派系都有自己的辦事處、會計、執行機關和政策研究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有各自的政治資金來源;在大選和總裁競選時分別提出本派候選人。除上述五大派系之外,還有無派系成員。在無派系成員中,隻有極少數屬於真正的無所屬成員,其餘有的雖形式上沒有參加任何派系,而實際上帶有傾向性;有的因職務關系不許參與派系活動,如眾、參兩院議長,從就職之日起就要脫離派系,任職屆滿後可以恢復派籍。自民黨本部(相當於中央委員會)有嚴密的組織制度,有明確的黨綱、黨章,分為決策機構(政務調查會)、批準機構(黨的代表大會、參眾兩院議員總會、總務會和高幹會議)、執行機構(正副總裁、正副幹事長)。地方組織分為都道府縣的支部聯合會和市町村的支部二級。地方組織是松散的,可以作出不受黨本部約束的決議。吸收黨員無嚴格要求,隻要贊同並支持黨的政策,在入黨書上簽名,即可稱為黨員,而且去留隨便。到1989年,黨齡3年以上的黨員約有160萬,黨友45萬。自民黨黨章規定,總裁由自民黨國會議員選舉產生,任期2年,隻能連任1次。自民黨1955年成立時,采用代行委員制,由鳩山一郎、三木武吉、大野伴睦、緒方竹虎4人任總裁代行委員。1956年選舉鳩山一郎為第一任總裁。1991年宮澤喜一任總裁。自民黨機關報為《自由新報》(日報),理論刊物為《自由民主》(月刊)。

  日本社會黨  日本擁有國會議員最多的在野黨。1945年11月2日成立。成立時通過“政治上的民主主義,經濟上的社會主義,國際關系上的和平主義”的簡單綱領。1947年4月,社會黨在眾議院大選中獲143席,成為國會第一大黨,組成瞭以片山哲為總理大臣的社會黨、民主黨、國民協同黨三黨聯合內閣。這是日本歷史上第一次由社會黨組閣。片山內閣隻存在8個月即宣告總辭職。1948年3月,該黨參加瞭以民主黨為首的蘆田均內閣,在內閣中占有副總理和6名大臣的職位。自1948年10月蘆田均內閣總辭職後,該黨一直處於在野地位。該黨信奉民主社會主義,主張在不改變資本主義制度的情況下,聯合各階層勞動群眾團體和各黨派,形成議會的多數派,然後經過長期的、逐漸的民主改革實現社會主義。黨內有社會主義協會派(簡稱協會派)、反協會派和無派系等派別。該黨是社會黨國際的成員。最高權力機關為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中央委員會代行職權。中央執行委員會為處理黨的日常事務的機關,由委員長、副委員長和書記長組成三人領導。黨中央設中央本部,都道府縣設地方本部,市町村設總支部,基層設支部。1989年有黨員9.7萬餘人。該黨委員長為田邊誠(1991年起)。機關報為《社會新報》(每周出版兩期);理論刊物為《社會黨》(月刊)。

  日本共產黨 1922年7月15日成立。同年12月加入第三國際。成立後為推翻專制主義天皇制,廢除封建主義所有制,反對侵略戰爭,爭取人民民主等進行瞭英勇鬥爭,因此屢遭日本政府鎮壓和迫害,1935~1945年間,黨的全國性統一活動處於中斷狀態。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12月日共召開第四次黨代表大會,制定瞭黨的行動綱領和黨章,提出瞭廢除天皇制,建立人民共和國的口號。德田球一當選為總書記。1946年2月召開“五大”,提出“和平革命”論,認為在美軍占領下,可以通過和平、民主方式過渡到社會主義。1950年1月,共產黨和工人黨情報局公開批評這一理論,引起日共黨內意見分歧並導致分裂。同年6月,美國占領軍勒令日共的《赤旗》報停刊,並禁止日共全部中央委員的政治活動,日共再次被迫轉入地下。1951年10月,以德田球一為首的一派召開第五次全國協議會,通過瞭《五一年綱領》和武裝鬥爭方針。1955年7月,分裂的雙方共同召開第六次全國協議會,批判瞭分裂時期的錯誤,選出瞭統一的中央委員會,基本結束瞭分裂狀態。1958年召開“七大”,決定廢除《五一年綱領》,通過瞭新黨章並提出瞭新的綱領草案,開始確立獨立自主路線。野坂參三當選為主席,宮本顯治為總書記。1970年7月“十一大”提出建立“民主聯合政府”五項政策。1976年7月“十三大”決定將黨的綱領、章程中“馬克思列寧主義”改為“科學社會主義”。將“無產階級專政”改為“工人階級政權”。自“七大”以後,日共為反對日美安全條約,為獨立、民主、和平和提高人民生活進行瞭不斷的鬥爭。該黨主張通過掌握國會多數議席,合法地、民主地建立聯合政府,然後向社會主義過渡。日共最高權力機關是黨的代表大會,大會選舉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設名譽主席、主席、幹部會委員長。1982年7月“十六大”起,野坂參三任名譽主席,宮本顯治任主席,不破哲三任委員長。1990年7月“十九大”時,黨員有49萬人。中央機關報為《赤旗》(日報);理論刊物為《前衛》(月刊)。

  日本公明黨 自稱是貫徹中道主義的國民政黨。前身是宗教團體“創價學會”於1961年創建的公明政治聯盟。1964年11月創價學會召開建黨大會,將公明政治聯盟改稱公明黨,通過瞭沿用“王佛冥合”說的黨綱。1964~1969年間,實行“政教合一”體制,黨員來自學會會員,黨的幹部同時兼任學會職務,註意吸收非學會成員入黨。中道主義和人性社會主義是公明黨綱領的理論基礎。中道主義具體內容包括:把人視為最高價值和目的的人性主義;把社會看成一個由經濟、政治、文化、心理、宗教等組成的多極結構的總體主義;主張通過議會制民主實現社會變革的漸進主義;反對一切戰爭的和平主義。黨的最高機構是中央委員會。執行機構是中央執行委員會,下設13個職能局。1989年有黨員20萬人,主要成分是中小資本傢、職員和青年學生。婦女黨員約占黨員總數的一半。1989年起,石田幸四郎任委員長,市川雄一任書記長。機關報《公明新聞》和《公明新聞星期日版》;理論刊物《公明》(月刊)。

  日本民社黨 原名民主社會黨,1960年1月24日成立,由日本社會黨分裂出來的西尾末廣派和部分河上丈太郎派組成。1970年1月改稱民社黨。該黨把民主社會主義作為黨綱的核心。建黨宗旨是進行資本主義改革,主張既反對資本主義,又反對共產主義。民社黨自稱中道革新,但現實政策接近自民黨,有“第二自民黨”之稱。中央領導機構是中央執行委員會。在都道府縣聯合會下按全國選區建立聯合會。黨員基本義務是為黨的候選人當選而從事選舉活動。1989年有登記黨員9萬人。1989年起永末英一任委員長,米澤隆任書記長。機關報《民社周刊》;理論刊物《革新》(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