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指在行政過程中,為協調人與事、人與人、人與組織、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所進行的各種活動。目的是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發揮每個人的才智和能力,在完成行政任務中創造最佳的工作效果。

  人事行政的內容一般有:①設置人事行政的管理機構;②建立公務人員的職位分類;③實行人事行政的各種制度,即公務人員的選拔、任用、考核、獎懲、晉升、保險、培訓、調配、工資、福利、辭職、辭退、交流、回避、退職、退休、申訴、控告、監察、、監督制度等。

  19世紀以前的人事行政,主要是經驗管理,即少數統治者憑個人經驗、意志與判斷進行管理。19世紀末到20世紀60年代,人事行政的范圍不斷擴大,管理技巧顯著提高,已達到專業化的水平。20世紀20年代逐步形成瞭一套人事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英、美等國相繼把企業人事管理的成功經驗,運用到國傢行政機關的人事管理上,形成瞭政府部門的人事行政。60年代人事行政進入現代人事管理階段。特點是廣泛利用自然科學的成果,如心理學、行為科學、控制論、系統論、信息論、計算機、通訊設備等科學理論、技術手段,充實和完善人事行政,全面激發公務人員的能力,促使人事行政進一步效率化。

  西方國傢人事行政一般遵循:“平等公正”原則、公開考試原則、功績晉升原則、職務常任原則、法律保障原則、職業道德原則、“政治中立”原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事行政在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在具體人事行政中實行下列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職位分類、依法管理的原則;公開考試、擇優錄用的原則;考核實效、晉升唯功的原則;揚長避短、智能互補的原則;合理流動、相對穩定的原則;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民主管理、公開監督的原則。

  人事行政是國傢行政管理的關鍵,對於實現國傢職能和行政職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人的作用將進一步發揮,一切行政管理的成效越來越取決於對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