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

  無產階級政治傢、革命傢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傢。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領導人。1898年11月24日生於湖南省寧鄉縣花明樓炭子沖。名紹選,字渭璜,化名胡服、陶尚行等。1920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1年冬加入中國國共產黨。1922~1927年,先後參加領導江西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五卅運動、省港大罷工和武漢工人群眾收回漢口英租界的鬥爭。1927年5月在中共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大革命失敗後,在國民黨統治地區長期從事中共秘密工作。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屆四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1934年10月參加長征。1936年春到華北,先後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書記。抗日戰爭爆發後,曾任中共中央北方局書記、中原局書記、華中局書記,在華北、華中領導敵後遊擊戰爭和開創抗日根據地的工作。從1943年3月起,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1945年在中共七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抗日戰爭勝利後,在毛澤東赴重慶和蔣介石談判期間,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職務。1947年3月,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書記,轉移到華北,負責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共中央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等職。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受到錯誤的批判,並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殘,於1969年11月12日在河南開封病逝。1980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為恢復劉少奇的名譽作出專門的決議。

  劉少奇一貫重視理論和實踐的統一,勤於調查研究和總結經驗,並善於把實踐經驗提到理論的高度。他對中國工人運動、黨在白區的工作、黨的建設、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政權建設等,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有重要的建樹,為馬克思主義政治學作出瞭很多貢獻。主要著作收入《劉少奇選集》。

  關於工人運動的思想 劉少奇長期從事工人運動,是中國工人運動的主要領導者和組織者之一。他善於把共產黨的政治任務和工人群眾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組織群眾進行有成效的鬥爭。他多次強調領導工人鬥爭,要靠策略的正確指導,要善於選擇時機,並恰當地提出群眾的迫切要求。他提出工人階級的力量在於它的組織與思想,他很重視加強工會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他在《工會代表會》、《工會基本組織》、《工會工作大綱》、《關於工會工作問題的報告》等著作中,闡述瞭工會的性質、任務和組織原則,指出工會是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是黨和工人群眾之間聯系的橋梁。工會必須經常地周密地關心工人群眾關於經濟的、政治的和文化的要求,關心工人群眾的福利,並用共產主義的精神去教育群眾,提高工人的覺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他又特別強調提高工人的勞動熱忱,指出工會應積極推進企業管理的民主化,提高勞動生產率,努力發展生產。

  關於黨在白區工作的思想 劉少奇從中國革命的戰略出發,深刻研究中國革命的特點,指出在民主革命時期,黨在國民黨統治區的工作是配合農村武裝鬥爭的一條重要戰線。他在同“左”傾關門主義和冒險主義作鬥爭的實踐中,逐步形成瞭關於白區工作的正確的理論和策略原則。他指出黨應深入群眾,隱蔽精幹,積蓄力量,並隨時輸送自己的力量到農村去,以配合農村根據地的武裝鬥爭,推動全國革命運動的發展。他認為在策略指導上,應根據形勢的變化,以及運動的退潮和來潮,恰當地組織革命的防禦或進攻;要特別註意保存和鞏固已有的工作陣地、組織和力量,為將來決定勝負的鬥爭作準備。領導群眾鬥爭,必須從爭取勝利的觀點出發,根據當時當地的環境和條件,提出群眾可能接受的口號、要求和鬥爭方式,善於運用一切合法鬥爭手段去組織廣大群眾。工作方法應該完全群眾化、社會化。他強調在白區和敵占區,公開工作的范圍應盡可能擴大,秘密工作的范圍應盡可能縮小;公開工作和秘密工作在形式上和方法上應嚴格分開,在內容上和政治上又要密切聯系;要善於利用敵人內部的矛盾,聯合多數,爭取暫時的同盟者,去反對當前的主要敵人。劉少奇的這些思想觀點,集中地體現在《肅清關門主義與冒險主義》、《關於白區職工運動的提綱》、《關於白區的黨和群眾工作》、《論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等主要著作中。

  關於黨的建設的思想 劉少奇為把中國共產黨建設成為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黨,為鞏固和發展黨的隊伍,付出瞭畢生的精力。他先後發表的《論共產黨員的修養》、《論黨內鬥爭》、《論黨》、《為更高的共產黨員的條件而鬥爭》、《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政治報告》等著作,豐富瞭中國共產黨建設的理論。他特別強調黨的建設必須把思想建設放在首位,黨的思想建設應從加強共產黨員的思想意識修養做起,經常註意以無產階級思想改造和克服各種非無產階級思想。他深刻地闡明瞭理論建設是思想建設最重要的一環,強調學習理論和加強思想意識修養的一致性,共產黨員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中改造主觀世界、增強黨性鍛煉的重要性。他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原理與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作瞭完整的概括和系統的論述,指出毛澤東思想是中國共產黨一切工作的指導方針。他闡述瞭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指出民主集中制是黨的領導骨幹與廣大群眾相結合的制度,是從黨員群眾中集中起來,又到黨員群眾中堅持下去的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是達到黨內團結和統一的重要保證。他針對黨內鬥爭曾經存在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左”傾錯誤,指出黨內鬥爭主要的是思想鬥爭,必須采取對黨負責的態度和說理的方法來進行,要正確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既要反對自由主義和調和主義,又要反對機械的過火的鬥爭和無原則糾紛。劉少奇明確提出群眾路線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要求每個共產黨員必須牢固地樹立起一切為瞭人民群眾的觀點,一切向人民群眾負責的觀點,相信群眾自己解放自己的觀點,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認為有瞭這些觀點,才能實行黨的正確領導。中國共產黨成為領導全國政權的執政黨後,劉少奇著重提出瞭加強執政黨建設的問題。他主持制定瞭共產黨員標準的八項條件,作為對黨員的明確要求和教育內容。強調要保持無產階級政黨的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反對個人崇拜;發揚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反對驕傲自滿和特權思想,反對命令主義和官僚主義。

  關於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思想 劉少奇對社會主義的建設道路進行瞭深刻的思考和大膽的探索。他詳細分析瞭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結構及其特點,指出新民主主義經濟是一種過渡性質的經濟,必須逐步地穩當地過渡到社會主義。他認為,在解決瞭農民的土地問題之後,應當普遍建立合作社經濟,逐步引導農民走向社會主義。他從中國是一個小生產者占極大優勢的農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主張大力發展農村供銷合作社,首先通過商品流通這個環節把農民組織起來,引導小農經濟同社會主義經濟相結合。他在《論新民主主義的經濟與合作社》、《在全國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屆代表會議上的報告》、《關於合作社的若幹問題》、《論合作社問題(初稿)》等著作中,對供銷合作社的性質、任務以及辦好合作社的基本原則作瞭具體說明,為發展合作社經濟提出瞭明確的方針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他認為在中國特殊的歷史條件下,不能企圖馬上消滅民族資本主義,應鼓勵它在有利於國計民生的前提下取得一定的發展,並通過國傢資本主義來逐步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劉少奇在《國傢的工業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文中,提出實現國傢工業化,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最基本的任務。指出中國經濟建設的大體步驟,首先應以主要力量發展農業和輕工業,然後發展重工業,在重工業發展的基礎上,再大大發展輕工業,並使農業機械化。1956年9月,劉少奇在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分析瞭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的形勢,明確提出在新的生產關系下面保護和發展生產力的根本任務,強調要把全黨工作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上來。隨後,他針對中國照搬蘇聯經濟體制的弊端,提出社會主義經濟既要有計劃性,又要有多樣性和靈活性的思想。認為在所有制問題解決以後,按勞分配將是一個突出的問題,分配工作搞得好,就能夠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指出流通是最敏感的,生產中的各種問題都會在流通中反映出來。強調按照等價交換原則進行交換是社會再生產正常進行的必要條件,不但工農之間、全民所有制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之間需要等價交換,全民所有制企業之間、重工業和輕工業之間、各個地區之間也要等價交換。他提出瞭改進工業管理體制,試辦托拉斯的設想,主張打破地區限制,按行業組織各種形式的專業公司,促使專業化協作發展,把國民經濟組織起來,以便提高勞動生產率,適應人民的需要。他還提出社會主義社會要有兩種教育制度、兩種勞動制度和推行合同工制的觀點。60年代初期,劉少奇為扭轉中國經濟困難的局面,進行瞭大量的調查研究,參與制定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國民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1962年1月,他在中共中央擴大的工作會議上所作的報告和講話中,初步總結瞭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基本經驗教訓,強調社會主義建設應該根據中國的特點,采取適合中國情況的方法來進行。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從實際出發擬定政策、計劃和措施,把工作放在確實可靠的基礎上。

  關於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思想 劉少奇對社會主義的政權建設問題有許多重要的論述。他指出,無產階級專政的基礎必須是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無產階級專政不但需要無產階級對於國傢機關的堅強領導,而且需要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對於國傢機關的積極參加,二者缺一不可。無產階級隻有同廣大的可以接受社會主義的群眾結成聯盟,才能形成最大多數人對於反動階級的專政,才能實現社會主義。他提出“民主化與工業化”的口號,論述瞭政權建設和經濟建設的辯證關系,指出沒有國傢的民主化,沒有人民民主政權的發展,就不能保障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國傢的工業化。反過來,經濟建設事業的發展和國傢的工業化,又會大大地加強和鞏固人民民主政權的基礎。1951年,劉少奇明確提出在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國傢建立以後,在國營工廠內部已經不存在工人同資本傢之間的那種階級對抗和剝削關系,但是仍然存在著工人階級和人民內部的矛盾。指出矛盾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根本上敵對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類是根本上非敵對的可以和解的矛盾,必須分清這兩類矛盾的不同性質,采取正確的處理方針和政策。1957年,他又提出在剝削階級消滅後,人民內部矛盾已經成為國內的主要矛盾的思想。他在研究中國社會生活中各種矛盾的基礎上,得出瞭兩個基本觀點:一是認為人民內部的矛盾,大量地表現在人民群眾同領導者之間的矛盾問題上,更確切地講,表現在領導者的官僚主義與人民群眾的矛盾;二是認為人民內部矛盾還特別表現在分配問題上。劉少奇參與制定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並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總結瞭中國100多年來憲政運動的歷史經驗,從國傢的性質、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步驟、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民族區域自治等方面,說明瞭憲法的基本內容,強調憲法是國傢的根本法;全國人民和國傢機關都要遵守,要學會使用憲法這個有力武器,為把中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傢而奮鬥。他指出,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是國傢工作中的迫切任務之一。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這三個機關,對敵人是專政機關,對人民來說,要成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機關,要依法辦事,幫助人民,教育人民,保護人民。劉少奇關於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主要著作,例如《在北京市第三屆人民代表會議上的講話》、《國營工廠內部的矛盾和工會工作的基本任務》、《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政法工作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等,至今仍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