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織的一種類型。指行政組織的下級在其管轄內有較大的自主決定權,不必凡事請命於上級,上級對下級許可權範圍內的事務不加過多幹預的組織體制。

  分權制的優點是易於因地制宜,措施切合實際;便於發揮下級組織的工作積極性,克服權力過分集中的弊端。缺點是不易發揮組織整體功能,易產生各自為政的現象;往往會因人力、財力不足,拖延和貽誤工作;上級不便於統籌協調;若缺乏監督,容易產生組織間的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