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佛教、伊斯蘭教並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崇奉耶穌為救世主。分為許多派系,包括羅馬公教(在中國亦稱天主教)、正教(亦稱東正教)、新教(在中國通稱基督教或耶穌教)三大派系和其他一些較小派系。各派系內部亦常分成一些派別或宗派。起源於1世紀巴勒斯坦地區,相傳為猶太的拿撒勒人耶穌所創立。信奉者稱耶穌為基督(希臘文Christos,轉譯自希伯來文māshiah,漢譯彌賽亞,意為受膏者,原意指上帝敷以聖膏油而派立來復興以色列國的救世主)。最初為猶太教一下層派別。1~2世世紀間逐步同猶太教分裂,成為新的宗教(見原始基督教)。基督教一詞最初見於2世紀初安提阿的伊納爵《致馬格尼西亞教會書》,指區別於猶太教、崇奉基督為主的新教派。此後傳及地中海東部沿岸各地。4 世紀成為羅馬帝國國教。中世紀時在歐洲占統治地位,是歐洲封建制度的重要支柱。11世紀分裂為羅馬公教和東正教。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新教又從羅馬公教中分裂出來,出現瞭路德宗(亦稱信義宗)、歸正宗(亦稱加爾文宗)和安立甘宗(亦稱聖公宗)三大新教主流派;後又陸續分化出其他許多宗派。以後,基督教各派系逐漸傳遍世界各大洲,對歐美各國歷史、文化有深遠影響。

早期基督教

  歷史背景 公元前後,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征服地中海沿岸歐洲、西亞、北非的大部地區,建立起龐大的奴隸制世界性帝國──羅馬帝國。統一的大帝國促使希臘和羅馬哲學熔於一爐,東、西方民俗和宗教互相滲透。這時帝國境內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銳,奴隸起義和民族獨立戰爭此起彼伏。但各次起義都在強大的帝國武裝殘酷鎮壓下失敗。各被壓迫民族,尤其是其下層勞動群眾,無力在經濟、政治、軍事上獲得解放,其義憤和渴望更加強烈地表現於宗教激情。當時羅馬帝國境內,各種形式的宗教到處孳生、流傳。基督教即產生於這樣的歷史環境中。

  猶太民族建立的國傢自公元前6世紀亡於巴比倫後,先後經歷波斯和希臘的統治。公元前167年馬加比起義,後在耶路撒冷建立哈斯蒙尼王朝(即馬加比王朝),公元前63年又亡於羅馬。羅馬封立依附者希律為猶太王。希律死後,羅馬統治者又將其轄地分給希律的三個兒子管理。其中統轄猶太、撒瑪利亞、以土米亞的阿基老因暴虐無道,激起民憤,公元6年被羅馬廢黜,其轄地由羅馬直接派總督統治。相傳將耶穌釘死十字架的,即為羅馬駐猶太總督本丟·彼拉多。此後,66~70年又發生巴勒斯坦全境猶太人大起義,旋遭羅馬鎮壓而告失敗。大批起義人民被釘十字架或販賣為奴,耶路撒冷被毀。從馬其頓統治時期至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毀的300多年間,猶太教曾發生深刻的變化。彌賽亞復國的期望多次成為泡影,帶有末世論色彩的啟示文學流傳民間,對鼓勵群眾與征服者進行鬥爭起瞭一定作用。這期間,散居在巴勒斯坦以外各地的猶太人,與異族雜居,接受後期希臘文化的影響,雖然以會堂為中心繼續保留猶太教的傳統,但在政治上大都已不再同羅馬統治者對抗。留居在巴勒斯坦的猶太人,根據經濟、社會地位和對羅馬統治者的政治態度,形成瞭幾個宗教政治集團。最重要的有撒都該派:由祭司、貴族和富商組成,遵奉猶太的律法書,但屈從於羅馬的統治;法利賽(意為隔離者)派:由文士和律法師為主體組成,遵奉律法書和口傳律法,以嚴守猶太教傳統相標榜,強調與異教、異族隔離,對羅馬持既不明顯合作又不公然對抗的態度;奮銳黨(亦譯吉拉德派):由下層反抗分子組成,反對外族侵略者和依附侵略者的猶太當權者;艾賽尼派:由農牧民眾和手工業者組成,曾積極參加反羅馬鬥爭,組成有無相通的共同生活社團,嚴守派規,寄希望於彌賽亞來臨以解脫塵世苦難。據聖經所載,耶穌對撒都該派和法利賽派持嚴厲的批判態度。他的12個門徒中有一人屬於奮銳黨。現代多數學者根據對死海古卷的研究,認為原始基督教有部分教徒和艾賽尼派的庫蘭社團有許多共同之處。

  就哲學思想來說,當時對基督教影響較著者,有強調理念論、神秘經驗和靈魂不滅的柏拉圖主義,和宣揚人類一體、天人諧和、同由一位主宰支配,並提倡恬淡寡欲、節制有度的宗教道德的斯多噶主義。兩者又被亞歷山大的猶太哲學傢斐洛熔為一爐,並同猶太教教義雜糅為一體。他用寓意釋經法,力圖使猶太教的聖經(即後來基督教的《舊約》)和柏拉圖主義、斯多噶主義相統一,並以希臘哲學中的邏各斯(Logos,漢語新約譯為“道”)作為解釋上帝本身及其與世界和人類關系的基本概念。

  此外,當時在地中海東部地區流行著一些神秘宗教。如弗裡吉亞的大母教在每年春分紀念阿提斯神的死而復生,並由祭司取血獻祭;埃及的伊希斯·俄賽裡斯教則流傳著聖母哺育聖嬰的形象,並強調重生的意義和對來生的希望。特別是起源於波斯的密特拉教,入教者須經歷一定的考驗和儀式,主張所有教徒都是弟兄,平等團結。從該教所遺碑銘中可知其不少神話、教義和儀禮,如以冬至之後的12月25日為密特拉的誕辰,舉行宗教宴筵時使用面包和酒,以及用血作洗禮等。在後出的基督教中有許多情節與這些神秘宗教相近,有史傢認為可能是受其影響所致。

  早期教會的傳說 基督教根據《新約·使徒行傳》稱:1世紀30~40年代,即相傳耶穌死後的十幾年內,耶穌所選使徒們以耶路撒冷為中心,建立初期教會,過著“凡物公用”、互通有無的集體生活,遵守猶太教規,參加猶太教聖殿的崇拜。這時的核心領袖是眾使徒之首彼得和耶穌之弟(或作表弟)雅各。他們確信耶穌就是彌賽亞,雖然被殺,但已經復活升天,不久還將再臨。他們受到其他猶太教徒的反對和迫害。當第一個殉道者司提反被害後,信徒開始向巴勒斯坦其他城市和農村分散。30年代後期,原來熱衷於迫害基督教徒的猶太教徒保羅,在經歷瞭一次異常的宗教經驗後改信基督教,並積極參加傳教活動。這時基督教已開始傳到小亞細亞和塞浦路斯一帶。在接觸各地其他民族時,發生瞭一個對基督教前途具決定意義的問題:是繼續遵奉猶太教的教規,尤其是割禮,把自己局限於猶太民族之內;還是打破狹隘的民族意識,向非猶太人傳教。約在40年代後期,在耶路撒冷的一次會議上,以保羅為首的世界派和恪守猶太傳統的民族派展開辯論。結果保羅派獲勝,從此基督教便沿著世界化宗教的方向發展,並遠傳到希臘、羅馬等地,建立教會。及至70年猶太人起義失敗,耶路撒冷被毀,猶太人失去瞭他們的民族宗教中心。在此後40餘年中,教會經歷著一些重要的變化和發展。這時教會的成員還大多是貧苦的勞動群眾,有時還遭到帝國當局的迫害。發生在羅馬皇帝尼祿和多米提安在位時的兩次迫害,對早期基督教的發展有重要影響。隨著基督教向地中海東部傳播,教會通過和各地各族人民的接觸,吸收一些其他宗教的思想和習俗,逐漸形成比較定型的組織制度、聖禮、節期和崇拜儀式。

  古代公教會的形成 基督教組織體制的基本定型化約始於2~3世紀間。關於這個時期,現存可信的歷史文獻已較多。後世史學傢多稱之為“古代公教會”的形成期。“公教會”原意為不分地域、種族的普世教會。古代公教會一般指西羅馬滅亡前,基督教東西兩派的分裂尚未明確化期間的古代正統派教會。

  2世紀,基督教已傳播到地中海東部沿岸各地。第一代的教會領袖(使徒及其助手)都已死去。教會亟需建立穩定的組織和領導體制。以1世紀末已經出現的主教(希臘文Episcopos,又譯監督)為首,輔以長老和執事的三級教職制開始形成,但主教集權制尚未確立。崇拜儀式和聖禮逐漸定型化。至於經典,除瞭從猶太教繼承過來的舊約之外,新約尚未正式編成。當時已有4本福音書和13封“保羅書信”以及幾卷後來被列入正典聖經的書卷在教會中流傳。有些還在一些地方教會中享有與舊約同等的地位。此外,還有當時教會領袖所寫的幾種著作,後來被稱為“使徒教父著作”(見教父),亦享有較高權威。

  這時羅馬帝國對境內的各種宗教,隻要對帝國統治不構成威脅,一般都采取寬容政策。但由於基督教徒拒絕敬拜皇帝的塑像和經常秘密舉行愛宴和聖餐禮等,招致羅馬當局的疑忌,因而遭到歧視和不同程度的迫害。一般說來,這期間對基督徒的迫害多屬偶發性或地區性的,並非帝國的既定政策。基督教雖處於非法地位,但可以購置教產及傳教。隻是在249~260年和303~305年,即羅馬皇帝德修斯、瓦勒裡安、戴克裡先和加勒裡烏等在位時才發生瞭幾次全國性的嚴厲迫害事件。

  由於當時基督教幾乎已傳遍整個羅馬帝國,所以也有較富裕者和知識分子入教,有些教會逐漸擁有較多財富。教會領導人的社會成分也隨之發生變化。120~220年間出現一些護教士,他們已不是對迫害提出抗議和譴責,而是向羅馬皇帝和知識界申訴,說明基督教的信仰內容和制度習俗的合理和無害,力圖消除反教者的誤解,博取寬容和同情。著名的有誇得拉都、阿裡斯蒂德,殉道者查斯丁、阿特那哥拉、提奧菲錄和Q.S.德爾圖良等。他們用邏各斯的概念來解釋基督的神性,使之與一神論的信仰統一起來。

  在教義方面,這時尚未形成規范化的統一標準,多種見解並存。其中有些後來被占優勢的派別視為異端。較突出的有接近猶太教的伊便尼派(意為窮人派),主張耶穌實為約瑟和馬利亞的兒子,否認基督的神性,近乎“嗣子說”。另一是幻影派,否認基督的人性,認為肉體的耶穌不過是個幻影。還有基督教諾斯替派(又譯靈智派),根據諾斯替教的善惡二元論,反對“道成肉身”的教義。受到這一派影響的,有馬西昂派,他們拒絕接受舊約,隻承認保羅的10封書信和經他們刪改的《路加福音》。此外,還有孟他努派,強調聖靈直接啟示,宣傳末日已近,基督即將再臨,千年王國即將實現,反對教會的世俗化傾向。反駁這些說法的一些教會領袖,後來亦被稱為護教士,如愛利紐、希坡律圖、奧利金、西普裡安和路濟安等。但其矛頭所向已不再是帝國當局,而是教內他們所謂異端者。

  基督教神學已有趨向體系化的發展。同時,教會感到有必要從流行的基督教文獻中選出某些書,承認其具有聖經的權威。但新約正典的最後確定,到4世紀才完成。此外,教會以接受教徒施行洗禮時所用的“洗禮信式”為基礎,制定一種簡明扼要的條文,以表達信仰最基本的內容,稱為信規。是為後來信經或“信條”的雛形。

  基督教的國教化 至3世紀末,基督教已成為一支相當顯著的社會力量,其多數領導成員的社會成分雖已上層化,但基本群眾仍多屬中、下層平民和奴隸。在幾次大規模的迫害中,基督教非但沒有被消滅,反而在人數和社會影響上有所發展。4世紀初,內外矛盾的日益加劇,帝國當局對基督教的政策有所改變。313 年帝國西部皇帝君士坦丁一世和東部皇帝李錫尼在米蘭會見,聯名發佈“寬容敕令”(史稱“米蘭敕令”),宣佈基督教可與所有其他宗教同享自由,不受歧視。從此基督教成為官方認可的合法宗教,並得收回教產。君士坦丁在戰勝李錫尼後,進一步扶植基督教,於325年在帝國東部尼西亞召開基督教普世主教會議,後被稱為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為帝國政權直接幹預教會內部事務以及教義和崇拜儀禮的開端。

  從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到787年第二次尼西亞公會議,在東部共舉行七次基督教普世主教會議,均由帝國皇帝召開。從此,東部教會的發展歷史與拜占廷帝國的政治和宮廷鬥爭,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392年,狄奧多西一世以羅馬帝國的名義正式宣佈基督教為國教。

  在西部,476年羅馬帝國滅亡後,法蘭克王克洛維也仿效君士坦丁的做法,於496年改信基督教,對基督教上層人物實行收買、控制、利用,以擴張其政治勢力。教會在國王的扶持下,發展迅速,並擁有大量土地財富。

  由於政治區劃和語言、文化傳統等方面的差異,羅馬帝國全境在事實上一直分為東、西兩部分。基督教從3世紀以來,也逐漸形成東西兩大派。西派以羅馬為中心,傳播於高盧、意大利到北非迦太基一帶及以西地區,通行拉丁語,又稱拉丁教會。東派散佈在馬其頓、希臘半島至埃及及其以東地區,通行希臘語,又稱希臘教會;初以亞歷山大裡亞、安提阿、耶路撒冷等地為中心。330年君士坦丁一世設東都於拜占廷,改名君士坦丁堡,又稱新羅馬。此後君士坦丁堡教會在東部教會中逐漸居於首位,和西部的羅馬對峙。

  4~7世紀,東部教會各派勢力之間的矛盾(有時西部教會亦介入)在神學上表現為關於三位一體和基督的神人兩性的教義之爭。在這場持續3個世紀的爭論中,東部教會的兩大神學派別,即亞歷山大學派和安提阿學派形成兩個互相對立的中心,最後產生瞭《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和《卡爾西頓信式》(見信經),作為這兩項教義的正統標準,為後世基督教大多數派別所接受。當時東部教會曾借帝國勢力,將不接受這項信仰標準的各派斥為異端,並將其逐至帝國邊陲地區。其中有流傳於哥特人和汪達爾人地區的阿裡烏派、流行於敘利亞一帶的阿波利拿裡派、被逐至敘利亞和美索不達米亞的聶斯托利派(7世紀該派曾經波斯傳入中國,稱為景教)。此外還有優迪克派(後來成為一性論派)和一意論派,均先後被排擠至敘利亞、埃及、埃塞俄比亞等地。

  4~5世紀間,帝國西部常受北方異族侵擾。410年西哥特人攻陷羅馬城,476年西羅馬帝國正式滅亡。452年,羅馬主教利奧一世以西部帝國當局庸弱無能,力主向入侵的匈奴王阿提拉媾和,解救羅馬危局,從而提高瞭自己的政治地位,進而宣稱羅馬主教乃使徒彼得的繼承人,故位居眾主教之首;為後世確立教皇制提出瞭理論依據。6世紀末,當倫巴德人侵擾意大利時,羅馬主教格列高利一世在羅馬城建立政教合一的統治,並擴大統轄范圍,進一步提高羅馬主教的權力。至此東西部教會對峙之勢,已成定局。在神學思想上,東部教會受希臘哲學傳統的影響,較重視具有玄學傾向的三一論和基督論等神學論爭。西部教會則受羅馬法學傳統的影響,其主要神學爭論是關於人性、罪、意志自由和教會等問題。拉丁教父希波主教奧古斯丁所主張的原罪論、恩寵論和預定論,對後來西方正統派神學有深遠影響。主張自由意志說而與奧古斯丁對立的貝拉基則被斥為異端。奧古斯丁所著《論上帝之城》,為中世紀西歐教會的教權至上論提供瞭理論依據。這時期,另一拉丁教父哲羅姆奉羅馬主教達馬蘇一世之命重新整理聖經的拉丁文舊譯本,並對其中一部分進行重譯,後被稱為“通俗譯本”(16世紀中葉天主教特蘭托公會議宣佈為法定本)。格列高利一世還對教會的組織、修院制度和崇拜儀式進行瞭一些改革整頓。

(6~7世紀西班牙)西哥特人教堂遺跡

中世紀基督教

  史略 6世紀上半葉,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一世自稱為教會元首,將東部教會置於帝國權力監護之下,直接幹預教會審訂教義和人事組織事務,而教會則依附於國傢政權。東部教會在歷史上未曾出現如西部教會教皇與世俗統治者爭權角逐的局面。但東部教會在皇帝支持下,不承認羅馬教皇為教會最高首領,常與教皇爭奪霸權,互相傾軋,東西兩派裂痕日益加深。至9世紀後半葉,發展到君士坦丁堡宗主教佛提烏與羅馬教皇尼古拉一世互相絕罰,史稱“佛提烏分裂”。本來東西兩派教會對崇拜聖像問題,長期發生爭執(見聖像破壞運動),1054年又因“和子句糾紛”,君士坦丁堡宗主教色路拉裡烏與教皇利奧九世發生激烈爭吵,最後互相開除對方教籍,造成東西教會正式分裂。此後,西部教會自稱公教,東派自稱正教。後來雖曾幾度謀求和解,終未奏效(見東西教會大分裂)。

  9世紀時,君士坦丁堡教會即開始向東歐及北方傳教,並將聖經譯為斯拉夫語。988 年基輔羅斯公國大公弗拉基米爾一世信奉基督教,宣佈東正教為國教。13世紀初,羅馬教皇英諾森三世發動第四次十字軍東征,一度攻陷君士坦丁堡,東正教君士坦丁堡牧首的權力受挫。1453年土耳其奧斯曼帝國征服拜占廷後,俄羅斯正教會在東正教中的地位逐漸上升,有將世界東正教的中心移至莫斯科的企圖,並別稱莫斯科為“第三羅馬”。

  在西歐長達1000多年的封建時期,教會與世俗政權互相利用和鬥爭,對基督教的發展有重要影響。8世紀中葉,矮子丕平統一法蘭克王國,教皇撒迦利亞派大主教卜尼法斯前往祝福,並為封他為國王而舉行膏油禮;丕平則將拉文那到羅馬的大片土地贈給教皇作為酬謝。史稱丕平獻土。這標志著教皇國的開始。800年,教皇利奧三世又為報答丕平之子查理曼對他的支持,為其加冕稱帝。此後,教會為提高教皇勢力,擺脫世俗政權的控制,利用《偽伊西多爾教令集》宣稱教會擁有高於國王的權力。教、俗爭權更趨尖銳。從11世紀末葉教皇格列高利七世與德皇亨利四世展開主教敘任權之爭開始,其後200年間,教皇與皇帝進行瞭激烈復雜的鬥爭。到13世紀教皇英諾森三世在位時(1198~1216),教廷權勢達最高點。13世紀末教皇卜尼法斯八世與法王腓力四世鬥爭失敗後,教皇威信和權力急劇下降。最後教廷不得不遷至法國邊境的阿維尼翁,托庇於法國的蔭護。其間七任教皇,都是法國人,歷時73年(1305~1378),史稱阿維尼翁教皇。1378年教廷遷回羅馬,由於教廷親法勢力和親意勢力間的爭奪,造成在羅馬與阿維尼翁同時並存兩個教皇的局面,雙方都自稱正統,互相攻訐。1409年以後還出現過三個教皇鼎立之局,史稱天主教會大分裂。至1417年選出馬丁五世為教皇,駐羅馬,才結束瞭40年的分裂。但教皇的威信已大為下降。

  修會制度 基督教隱修制度相傳始於3~4世紀間,由埃及安東尼首倡。中世紀初期已盛行於歐洲、北非、西亞等地。隱修者以苦身修行為志,脫離世俗生活,實行獨居隱修或組成隱修院集體隱修。男女分隔,不相混雜,後來更出現一些具有嚴格規章制度的隱修修會,有些還擁有地產,成為大封建主。6世紀創立的本篤會為西部教會修院制的模式,後來逐漸渙散腐敗。10世紀出現的克呂尼派改革運動,整飭和加強修院制,後期強調教皇權力至上。13世紀出現的托缽修會,不置恒產,修士不集中在隱修院,到處遊乞,著名的有方濟各會、多明我會、加爾默羅會、奧斯定會等。他們都有嚴格會規,並在各處設立分支組織;參預對社會文教事業的控制,並在教皇分派下主持異端裁判所。在東部教會,相傳較完善的修院會規為4世紀大巴西勒所制定,比較單一,不同於西部修會那樣分門別派,盛行於整個拜占廷境內。有些隱修院擁有大量資財,保存珍貴文物資料,對文化發展有一定貢獻。

  十字軍東侵 11世紀末至13世紀中葉,正當教皇權勢上升時期,為瞭轉移農民反抗的鬥爭鋒芒,實現擴張野心,教皇和一些修院院長策動英、德、法等國國王,哄騙大批虔誠的貧苦農民教徒,以保衛基督教和援助希臘教會抵禦穆斯林為借口,在聖戰口號下,先後發動8次十字軍侵略戰爭。後4次均以失敗告終。十字軍東侵,使大片土地荒蕪,人民死亡達數百萬;西部社會矛盾既未能得到緩解,向東擴張亦未實現,反而致使教會威信下降,社會矛盾益趨激化。

  經院哲學 西歐在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經歷300~400年的混亂,9世紀起,在歸化基督教的日耳曼人加洛林王朝的鼓勵下,逐漸興辦高等教育。由於教育基本掌握在教會修院之手,從中發展瞭以基督教聖經和教父著作為主要內容的神學、哲學體系,後被稱為經院哲學。9~12世紀的早期經院哲學,從埃裡金訥開始,柏拉圖主義占主導地位。此後主要的代表人物有洛色林、安瑟倫、P.阿伯拉爾等。他們就認識論問題展開瞭唯名論和實在論的爭辯。13世紀是經院哲學的黃金時期,以多明我會的托馬斯·阿奎那為代表。他用亞裡斯多德的哲學思想,系統、全面地闡述基督教的信仰,著有《神學大全》和《反異教大全》等大量著作。其神學理論後來成為天主教的官方神學。與之抗衡的則有以方濟各會的J.鄧斯·司各特為首的另一學派。14世紀經院哲學已趨沒落。但仍出現瞭對傳統觀念,包括對教皇的世俗權力進行批判的哲學傢維廉·奧康等。

  異端派別和異端裁判所 在中世紀的西歐,正統教會把凡不接受“正統”基督教教義的,都斥為異端。所謂正統的標準,就是教廷規定的信條或公會議的決定。但當時在貧苦農民、城市平民和新興市民中被斥為異端的派別卻不斷出現。較有影響的有產生於東歐的鮑格米勒派、意大利的阿諾德派、法國南部的阿爾比派(或謂即卡特裡派)和韋爾多派(亦稱裡昂貧人派)等。他們之間有時互相支援或串聯,到處流動,12~13世紀發展到最高潮。後更有14世紀的英國羅拉德派、15世紀的捷克胡斯派等。教廷除要求世俗政權共同鎮壓外,還利用新成立的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組織異端裁判所專事搜捕、審訊和迫害異端派別分子。15世紀末設立的西班牙異端裁判所,尤以殘暴兇狠聞名於世。

近、現代基督教

  在阿維尼翁教皇之後,教廷遷回羅馬,接著又出現天主教會大分裂。這時教廷內部主張依附法國的高盧派提出“公會議權力高於教皇”的理論,要求對教會進行改革,遭到親意大利的越山派的反對。同一時期,英國的J.威克裡夫、捷克的J.胡斯和15世紀後期的G.薩伏那洛拉發起一系列的改革運動,先後遭到教廷的鎮壓。16世紀初,馬丁·路德為抗議教皇在各地銷售贖罪券,於1517年10月31日在維滕貝格大教堂門前貼出《九十五條論綱》,是為歐洲宗教改革運動的開端。

  新教的產生 隨後,U.茨溫利和J.加爾文在瑞士、亨利八世和克蘭麥在英國也發動改教運動,其影響很快波及歐洲廣大地區,並形成路德宗、歸正宗和安立甘宗三大新教主流派系,脫離瞭天主教,是為基督教歷史上的第二次大分裂(見宗教改革)。16世紀中到17世紀初,新教各派在教義和教政問題上發生一系列的爭辯,結果產生瞭一批認信文作為各派規范性的信仰宣言。在傳播過程中,新教各派還得到所在地的民族國傢世俗政權或諸侯的支持,與擁護天主教的政治勢力和集團展開瞭長期的宗教戰爭,最後訂立瞭一些和約,如1555年的《奧格斯堡和約》、1598年的南特敕令和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等。根據“教隨國定”的原則,基本上形成瞭新教在西歐各國分佈的格局:路德宗在德國的東、北部和北歐諸國;歸正宗在瑞士、德國的一部、荷蘭和蘇格蘭;安立甘宗主要在英格蘭。後從安立甘宗和歸正宗中又分出一些新的派別,如長老會、公理宗、浸禮宗和衛斯理宗等。1620年,“五月花號”載著第一批新教清教徒到達北美洲,新教隨之在北美廣泛傳播,並形成許多宗派,對美國的宗教、文化、政治生活,起瞭很大影響。

  18~19世紀,新教在信仰和神學思想上受啟蒙運動和唯理主義哲學的影響,發生瞭深刻變化。這時期出現瞭一些神學傢,如F.D.E.施萊爾馬赫、A.裡敕爾和A.von哈那克等。在他們的倡導和影響下產生的自由主義神學,對傳統的教義作瞭新的解釋。有些新教神學傢還受到社會主義思潮的影響,提倡社會改良,形成瞭英國的基督教社會主義派和美國的社會福音派。20世紀初,自由主義神學受到堅持傳統教義的保守派的反對,在美國發生瞭一場基要主義和現代派的論戰,導致一些新教教會的分裂。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自由主義神學受到以K.巴特和佈魯內爾等為代表的新正統神學的沖擊,逐漸衰落。50~60年代,隨著西方社會的非宗教化和多元化,新正統神學也失去其原有的勢頭。在西方新教神學中,還出現一些新的流派,如在德國信義宗神學傢潘霍華提出世俗化和“非宗教化的基督教”的影響下,美國出現“神死神學”;在存在主義哲學影響下,由佈爾特曼倡導的“非神話化”神學;受德國佈洛赫希望哲學的啟發,有莫爾特曼的希望神學。還有以懷特海和哈爾特松為代表的“過程神學”。那些繼承20年代基要主義,在神學思想上捍衛傳統教義的神學傢們,對上述各派新神學都持批判態度,但他們除強調傳福音和追求個人得救外,對各種社會道德問題也表示關註,被統稱為新福音派;他們在新教廣大信徒中,影響頗大。40年代以來,新教在派系和組織上,出現按宗派、地區或國傢重新聯合的趨勢。

  天主教的改革 由於宗教改革運動的沖擊,天主教在歐洲的勢力大為削弱。為瞭重振教廷威信,天主教采取瞭一系列措施,改革內部,以對新教的改教運動采取統一對策,史稱反宗教改革。1545~1564年,教廷召開特蘭托公會議,會議譴責馬丁·路德和茨溫利等在教義上的改革主張,並對天主教內的教儀體制等方面作出一些規定,1564年通過的特蘭托公會議信綱成為直至第二次梵蒂岡公會議召開前天主教的信仰規范;同時,對修會制度進行改革。1534年成立的新型修會組織耶穌會,在歐洲許多國傢迅速發展,成為擁護教皇和抵制新教的有力組織。17世紀,天主教內部發生瞭詹森主義的爭論,以荷蘭天主教反正統派神學傢詹森及法國神學傢巴斯克等為一方,與耶穌會展開激烈論爭。在神學思想上詹森派信守奧古斯丁的預定論和恩寵論,耶穌會派則支持莫林那主義,用“中介知識”的概念,調和上帝的預定和人的自由意志。詹森派還支持高盧主義,在法國教會中力圖削弱教皇的權威。1713年,克雷芒十一世公佈教皇詔書,譴責詹森主義為謬誤。一部分詹森派成員後來移居荷蘭,繼續發展。在法國的詹森派堅持高盧主義立場,造成法國天主教會的分裂。

  18世紀,在啟蒙運動和理性主義的影響下,歐洲一些民族國傢如法國、葡萄牙、西班牙等,對教廷的離心傾向日益增強。各國不滿於耶穌會士幹預內政外交,要求將其取締。教皇克雷芒十四世迫於法國政府壓力,於1773年宣佈解散耶穌會。至1814年教皇庇護七世時始再恢復。1789年法國革命爆發後,拿破侖入侵意大利;1797年教皇國遭到洗劫。二年後,庇護六世被擄,死於法國。這時教皇威信降至歷史上的最低點。1800年,庇護七世重建教皇國。1809年拿破侖又將其並入法國版圖。1929年,庇護十一世和墨索裡尼簽訂拉托蘭條約,教皇擁有獨立的梵蒂岡城國的主權方被正式承認。

  這一時期,天主教在神學思想上恪守特蘭托會議以來的教條,教廷多次頒發“教廷禁書目錄”。1869~1870年庇護九世召開第一次梵蒂岡公會議,重申“馬利亞無原罪始胎”的信條,並通過“教皇無訛”信條。20世紀初天主教內出現現代主義思潮,代表人物為盧瓦齊、蒂雷爾、拉勃騰尼爾等,他們主張用歷史方法對聖經進行考證研究,反對經院主義神學對傳統教義的解釋。天主教現代主義於1907年被庇護十世宣佈為“一切異端的總匯”而遭正式禁絕。大部分現代主義者被處絕罰。

  20世紀60年代為天主教進入新時期的轉折點。1962年,教皇約翰二十三世召開第二次梵蒂岡公會議,後由保羅六世繼續主持,到1965年12月閉幕。會議為使天主教適應新形勢,一反過去保守的方針,強調要“跟上時代”,在教內進行一系列改革,並對外采取開放政策,主張與天主教以外的基督教各派以至其他宗教和不信宗教的人們對話。因而有人認為天主教進入瞭“普世合一運動的時代”。

  第二次梵蒂岡公會議之後,神學上打破瞭以往天主教權威主義和教條主義的禁錮,呈現瞭前所未有的活躍局面。一些天主教神學傢力圖用歷史的觀點對待過去的傳統,將天主教神學和現代科學技術、哲學、社會政治思想調和起來,也出現瞭多元化和世俗化的現象。最重要的有從新托馬斯主義演變而來的“超性托馬斯主義”,將康德的超性哲學、現代存在主義,與天主教經院哲學相結合。當代較有影響的天主教神學傢有K.冉諾、龍諾甘、盧柏克、史萊貝克和漢斯·孔等。

  東正教的演變 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後,原屬拜占廷帝國的領土處於奧斯曼土耳其治下。君士坦丁堡、亞歷山大裡亞、安提阿和耶路撒冷4個牧首區成為各自獨立的自主的教會。土耳其對東正教采取寬容政策,仍承認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為被征服地區的東正教總管,在傳統的四大牧首區中享有首席地位,但這種地位僅在形式和名義上得到承認,實際權力很小。這樣,俄羅斯正教的地位便逐步提高,並宣稱負有保護基督教正統的神聖使命。1589年,莫斯科牧首區正式成立,得到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的承認。約夫被沙皇委任為第一任牧首。17世紀,尼康任牧首時,在俄羅斯正教內推行禮儀改革,一切均采用希臘正教體制,受到下級教士和信徒的抵制,結果造成舊禮儀派分裂。1721年,沙皇彼得一世對俄羅斯正教進行改革,廢除牧首制,建立最高宗教會議,負責管理教會,其首腦直接由沙皇任命,教會實際上成瞭政府的一個部。各地修院受到嚴厲限制和削弱。同時頒佈長篇的《宗教規程》,作為俄羅斯境內一切宗教活動的法規。這時教會因舊禮儀派分裂而遭到削弱,對這種改革,隻能順受。這種情況,一直繼續到1917年,史稱“最高宗教會議時期”。這200年中,教會雖受制於沙皇,但內部仍展開活動,如興辦神學院,提倡學術研究並對外傳教。東正教傳入中國,便是從18世紀初開始的。1917年8月,沙皇尼古拉二世已被廢黜,臨時政府於莫斯科召開全俄宗教會議,決定取消最高宗教會議制,恢復牧首制,選出莫斯科都主教吉洪為牧首。

  19世紀以來,除4個傳統牧首區和莫斯科及全俄牧首區外,各國各地又先後成立正教自主教會。目前全世界共有正教自主教會17個,一般按地區或民族劃分。

經典和教義

  基督教的經典為《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舊約原來是猶太教的經典,為基督教全部接受並根據基督教觀點作出解釋。新約為基督教特有的聖經,共27卷,為基督教各派所共同接受。基督教所有各派均認為新、舊約聖經全部都是由上帝默示(即憑“聖靈感動”,對於聖靈感動的涵意,各學派的解釋不全相同)寫成,是上帝的啟示,可以認為是上帝的話語,具有最高權威,是基督教信仰的依據,為宣傳教義和教徒行為的標準。

  基督教的各項教義皆以聖經和教會傳統為依據。天主教認為有關教義的傳述和教導,包括解釋聖經和“聖傳”(相傳由使徒傳授,經口口相傳,繼承下來的對啟示的宣講)的權威屬於教會,由教父、教皇、公會議和主教等執行(拉丁文稱為magisterius)。東正教除聖經以外,還以《尼西亞信經》和第1至第7次公會議所通過的決議為信仰標準。新教雖然宣稱隻有聖經是信仰的唯一最高權威,但有些宗派也接受被稱為“普世信經”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和《亞大納西信經》。另有一些宗派則不主張以信經為信仰標準,但一般並不否認這些信經的基本內容。

  基督教各派共同信奉的教義有:①相信"三位一體"的上帝(亦譯“天主”或“神”)為創造和管理天地萬物的主。上帝是“靈”,無形、無體,但有“位格”,理性和意志,他超乎萬物之外(超在性),又貫乎萬物之中(內在性)。基督教還常用父親的形象來表示上帝對人類的眷顧和愛護,稱上帝為“天父”。②相信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耶穌基督為上帝的“獨生子”,稱為“聖子”,是“道”借馬利亞(天主教、東正教尊為“聖母”)由聖靈感孕,降世為人,即“道成肉身”;具有完全的“神性”和完全的“人性”,是天父的啟示者,宣傳救世的福音,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復活、升天,將來還要再臨,施行最後審判。③相信三位一體的第三位聖靈,運行在世界和人類心中,使人知罪、悔改、成聖。“三位一體”的教義認為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但不是三神,而是同一“本體”之神的三個“位格”。基督教堅持一神論,但關於既是三位又是一體的信仰,曾引起許多神學上的臆測和爭論。④相信教會是基督所建立,由上帝“選民”組成的團體,經使徒傳下來,具有聖潔和公性(普世性)。教會在世界上負有宣傳福音的使命。⑤相信人為上帝“按自己的形象”所造,由身體和靈魂組成,在萬物中居於最高地位,但因犯罪背離上帝而陷於魔鬼罪惡勢力之下,不能自救,唯有信賴基督才能蒙救稱義,獲得永生(見基督教神學)。

崇拜、禮儀和節期

  基督教最普遍的崇拜儀式是在每星期天舉行的主日崇拜。起源於1世紀,為紀念基督復活(基督徒相信耶穌被釘死後,於“七日的第一日”,即星期天復活)而區別於猶太教守安息日(星期六)的儀式。新教的少數教派如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等仍在星期六舉行禮拜。從初期教會開始,本來每次主日崇拜時都舉行聖餐禮,後來天主教將其發展為彌撒。現在新教中不少宗派已不於每次主日崇拜都舉行聖餐。主日崇拜的儀式,各派繁簡不一。內容主要有唱贊美詩,祈禱、誦讀聖經選段,講道、祝福等。主日崇拜一般都在教堂舉行,由聖職人員(主教、神甫或牧師、長老等)主持。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中的安立甘宗以及部分信義宗等教會多使用禮文,有些新教宗派儀式比較不固定。

  基督教的某些重要禮儀被稱為聖事或聖禮,神學上認為聖事是借助可見的形式或表象將不可見的神恩賦予領受者。舉行聖事一般都按規定的儀式。天主教和東正教承認七件聖事,即洗禮、堅振、告解、聖體(東正教稱聖體血)、終傅、神品(封立聖職)和婚配。新教一般隻承認所認為是由耶穌親自設立的洗禮和聖餐禮為正式的聖禮,亦有少數宗派不承認聖禮。

  基督教根據教會傳說規定每年一定的日期為節日,稱為教會周年或教歷。教會周年以復活節為中心。從4世紀起定春分月圓後第一個星期日為復活節,紀念救主復活。復活節前的40天(星期天不計在內)為大齋期。大齋期的最後一周為受難周,其第一天(星期日)為棕樹節,星期五為受難節,相傳耶穌於是日釘十字架而死。復活節後的第40天為升天節,第50天即第7個星期天為五旬節,又稱聖靈降臨節。教會周年從聖誕節前4個星期的降臨節起算。以12月25日為聖誕節的習慣從4~6世紀才被普遍接受。東正教和其他東方教會由於歷法不同,其12月25日相當於公歷1月6日或7日。1月6日為顯現節,天主教稱為三王來朝節。每年周而復始,其中以復活節和聖誕節最為重要,常舉行隆重的崇拜儀式和其他活動。新教也有少數教派不主張守教會節期。

三大派系的傳播

  基督教自產生後1000年間,已傳遍整個歐洲以及北非、西亞的部分地區。11世紀東正教分裂出來後,除保持原有在東歐、西亞、東北非的教會外,還向西北亞斯拉夫語地區傳教。16世紀天主教開始派遣傳教士到拉丁美洲以及亞洲南部、東部活動。新教的傳教活動起步較遲,於17世紀初開始向北美傳教。18世紀,隨著歐洲資本主義國傢在全世界爭奪殖民地,基督教各派都先後成立傳教組織(天主教譯稱外方傳教會,新教譯稱差會),派遣傳教士,開展傳教運動,按各派特具的教義特點、禮儀、組織形式傳到世界各國。19世紀是傳教運動的高潮時期,傳教士除傳播教義、建立教會、興辦一些文化教育和慈善事業外,還有一部分充當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向傳教區所在國傢或地區進行經濟、文化、政治、軍事侵略的謀士,有些人則親自參加侵略活動。20世紀,傳教運動遭到亞、非、拉各民族國傢人民和基督教徒的譴責和抵制。亞、非、拉各地一些教會正在通過教會自立運動,力圖擺脫差會的控制。

古基督教墓碑(泉州出土)

  據1982年牛津大學出版社《世界基督教百科全書》統計,全世界信奉基督教的人數約有15億,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弱;其中屬天主教的約8.8億人,新教約3.6億人,東正教約1.3億人,東儀天主教約960萬人,“邊緣”或“變種”教派(如摩門教、耶和華見證會等)約1400萬人,各國自立教會(不依附各宗派)約700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