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組成關節的關節面失去正常對合關係的骨傷科常見病癥。又稱脫骱、脫臼。以外力損傷最為常見。

  晉代已把骨關節創傷分為骨折、脫位、開放損傷三大類,詳細描述瞭顳頜關節脫位的癥狀和治療方法。唐代《理傷續斷方》首次描述瞭肩關節和髖關節脫位,並根據脫位的位置,將其分為前、後脫位兩大類型,而且還詳細記錄瞭診斷、鑒別診斷、整複、固定等治療方法。元代危亦林《世醫得效方》把關節脫位總稱為“六出臼”,即肩、肘、腕、髖、膝、踝六大關節脫位,在治療療上髖關脫節位的懸吊復位法、踝關節脫位的復位法等是其獨創的方法。

  引起關節脫位的原因主要是外力損傷。多為間接暴力,如跌仆扭傷等。直接暴力引起的脫位較少見。此外,還有先天性脫位,胎兒在發育過程中受到某些因素的影響而使某關節發育異常,產生脫位。若素體虛弱、精血不足,或脫位、傷筋等損傷後治療失當,導致肝腎虛損,筋骨脆弱,關節松弛,筋不束骨,遇輕微外力就脫位,且屢次發生,稱習慣性脫位。關節本身已有病變,如腫瘤、化膿性關節炎、關節結核等,或關節周圍的筋肉弛軟癱瘓,雖無外傷暴力,也可出現脫位,為病理性脫位。

  關節脫位的診斷,應依據病史(如程度不同的外傷史)、臨床癥狀(如局部、畸形、關節端移位,彈性固定等)並結合X線檢查來確定。

  治療方法主要是:①手法復位:外傷性關節脫位要爭取以手法達到復位,所有新鮮脫位或陳舊性脫位時間未超過三個月者、關節有一定的活動度者,都可用正骨手法復位。②切開復位:適用於嚴重開放性脫位,及伴有骨折、神經、血管損傷的復雜脫位和陳舊脫位等。③固定:固定不僅可以預防脫位的再次發生,而且能為受傷的關節囊、韌帶等軟組織損傷提供瞭一個修復愈合的環境,並可防止形成習慣性關節脫位,保證關節功能的恢復。上肢關節脫位一般可用繃帶、佈巾包紮固定。下肢脫位一般用夾板、皮膚牽引等方式固定。固定時間不宜過長,一般為2~3周,如固定過久或固定期間未功能鍛煉不利,則可造成關節僵硬,肌肉萎縮等後果。④功能鍛煉:一般在復位、固定後即須進行。早期活動以損傷關節上下的正常關節為主,配合損傷關節小幅度活動,但要禁止朝造成脫位的方向活動。解除固定後,可逐漸增加受損關節的活動范圍。⑤內服外用中藥治療:中藥治療的原則與骨折的三期用藥相同。後期外用熏洗,有助於促進關節功能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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