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北部邊塞的九個軍事要鎮。明朝建立後,逃亡北方邊塞以外的北元仍不時騷擾,嚴重威脅著明朝的統治。明太祖朱元璋為鞏固北部邊防,屢次派將北征,同時,還分封子朱棣、朱權等將重兵駐守北部邊塞。明成祖朱棣五出漠北,又於沿邊設鎮,派兵駐守。初設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繼設寧夏、甘肅、薊州三鎮,又設山西、固原兩鎮,是為九邊。(見圖、見彩圖)

明長城圖

騎馬俑

  九邊各鎮設鎮守總兵官、副總兵官、參將、遊擊將軍、守備、千總、把總等官,無品級、無定員。其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分守一城一堡者為守備,與主將同守一城者為協守。此外,又有提督、提調、巡視、備禦等官。各鎮都駐有重兵。萬歷中期,各邊僅主兵就有六十萬左右;還有為數甚多的客兵。如薊州鎮,隆慶時,主兵原額為三萬人,萬歷初連客兵在內達十六萬五千餘人。

  各邊為進行備戰與士兵給養所需的軍餉,初多仰給於屯田,正統後,逐漸由京師太倉供應。各邊額數,弘治(1488~1505)、正德(1506~1521)間,每年約四十三萬兩;嘉靖(1522~1566)時的最高額,每年為二百七十餘萬兩;萬歷(1573~1620)時,每年則達三百八十餘萬兩,相當於明朝每年田賦收入的總數,成為明朝財政日益拮據的重要原因。

  九邊之設,使明朝北部邊塞形成一條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廣袤萬裡、烽堠相望、衛所互聯的北方防線。對加強北部邊防,起瞭一定的作用,但也耗費瞭大量人力物力。明朝為此加餉加稅,尤其在明中葉以後,使人民負擔沉重;而各級軍官的殘酷盤剝,又使餉銀短絀,軍士往往因生活無著而發動兵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