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雲南省西雙版納地區的最高封建領主和統治者。召片領為傣語,意為“廣大土地之主”。元明以來,召片領受封為世襲“徹(車)裏路軍民總管”及“車裏宣慰使”。轄三十餘“猛”(原意為“河谷平壩”,引申為“地方”,含平壩及四周山區),將其宗室親信分封為各猛之“召猛”(意為“一片地方之主”),為該地世襲封君。召片領及召猛又把轄區以內的土地連同村社農民分封給自己的傢臣屬官。屬官按照等級的高低來決定領有土地的多寡,其封地不能世襲,居官才能食祿。召片領還通過其其權力機關──“議事庭”發佈命令,分封召勐、屬官,分派勞役貢賦,對所屬農奴及境內各族人民進行統治和剝削。第一世召片領為叭真,其子孫世襲,到召孟罕勒(刀世勛)止,共傳三十八代(一說四十四代),計七百七十六年(1180~1956)。隨著民族區域自治的實施和民主改革的勝利,這一官職及其制度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