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五代,已出現“形勢”一詞,用以指地方上有勢力的豪富之傢。宋朝的形勢戶包括官戶[ID=guan_nubi]和充當州縣衙門的公吏、鄉裡基層政權頭目的上戶。其中官戶占少數,吏戶占多數。與形勢戶相對稱的平戶,則包括形勢戶以外的全部人戶。形勢戶是宋朝封建統治的基礎,宋皇朝依靠形勢戶管理國傢,統治人民。在法律上,形勢戶中的吏戶沒有特定的權利。但是,形勢戶依仗當官作吏的權勢,為非作惡,卻是史不絕書。宋朝對形勢戶在納稅、租佃官田、向官倉出售糧食等方面定有禁約。北宋初,在在各州府專設“形勢版簿”,南宋時又改為在稅租簿上用朱筆標明“形勢”兩字。規定形勢戶比平戶須早半月納稅,如拒不納稅,要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