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實行的一種公有共用制度。聖庫即公庫、國庫,太平天國以一切財物為上帝所賜,初時又規定惟上帝得稱聖,故稱公庫為聖庫。

  聖庫制度肇始於起義之初。起義開始時,拜上帝會信徒多攜老扶幼,舉傢參加。他們變賣瞭田產,各將所有奉獻於公庫,所有人的衣食,都由公庫開支。以後,全軍實行這種制度。作戰中繳獲的金銀、綢帛、珍寶等,必須上交公庫,個人不得私藏,違者處以重罰,直至斬首。將領士兵的生活需要,由公庫供給。其供給種類和標準,糧、油、鹽鹽大致不論老少,一律等量供應;食肉供給,天王以下每天份額各有等差,下級將士不是每天供給。又有買菜錢、禮拜錢系作為買辦供物祭告天父之用,兼作零用,數量各有等差。但各類供給定額並非固定,依物資來源多少而有不同。1854年(咸豐四年)夏,天京(今南京)城內缺糧,曾減少食米供給定量,一律吃粥。

  聖庫制度在首都天京也推行於軍隊以外的民眾。太平天國占領南京的初期,曾將城內居民分隔男女,按年齡、技能分別編入各館各營,財貨收歸公有,衣食等由公庫供給。實際上,編入各館各營的民眾是為太平天國服務、服役的,他們已被看作太平天國的成員,所以在他們之中實行聖庫制度,仍是在軍中推行聖庫制度之意。

  聖庫制度的基礎是人無私財和大致的平均分配,它的實行對太平天國初期的勝利起瞭積極作用。它保障瞭將士及其傢屬的生活,也吸引瞭許多貧窮的人民參加。但事實上,聖庫制度並沒有嚴格實行。隨著軍事勝利,克復城市鄉鎮日多,財貨來源豐富,將士們各有自己的私財,人無私財的原則日益不能堅持,所以又規定私藏不得超過五兩銀。高級將領生活日奢,任意取用於公庫,供給配額漸失去實際意義。

  太平天國後期,名義上仍繼續實行聖庫制度,由聖庫供給各王、各將領和士兵以各自份額的食物、錢、衣服,但由於他們大多都有私財,並不依賴於這些份額。聖庫制度名存實亡,蛻變成為一般的後勤供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