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管理體制規範化的形式。

  世界各國價格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種:①計畫價格模式。絕大部分商品價格由國傢制定和調整。這種模式為實行中央集中管理的計劃經濟國傢所採用。它的好處是價格穩定,生產建設和人民生活受價格波動的影響較小,但由於價格長期基本不動,會使價格既脫離成本變化又不反映市場供求變化,同時企業沒有價格自主權,不利於開展競爭,推動技術進步。②自由價格模式。全部或大部分商品價格在市場競爭中自發形成,國傢幹預較少或隻從其他方面面間接幹預。這種模式在市場經濟國傢普遍采用。優點是市場供求變化會迅速地在價格上反映出來,有助於開展競爭,但由於其盲目性,會促成周期性的經濟危機。③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價格模式。中國從1979年實行經濟體制改革至1993年實施這種模式,目的是建立健全一種與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相適應的價格管理模式,使之既能發揮計劃的作用,又能發揮市場競爭機制作用,以推動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到90年代初,中國已經形成國傢定價、國傢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管理形式並存的格局。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國傢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寫入憲法,中國的價格管理開始向自由價格模式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