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權調和平均價格 在不掌握商品購銷數量而隻掌握商品的購銷金額時,以購銷金額為“名義權數”,用加權算術平均數的變形公式計算的平均價格。公式為: 式中 P/span>代表平均價格; PQ代表購銷金額; P代表價格; Q代表購銷數量。這個公式同 加權算術平均價格公式的基本原理相同,其計算結果的準確程度也相同。 加權算術平均價格指數 加權算術平均價格 季節差價 技術商品價格 計算價格 計稅依據 計稅價格 計稅產量 計稅標準 計畫價格 集體企業所得稅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