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掌握商品購銷數量而隻掌握商品的購銷金額時,以購銷金額為“名義權數”,用加權算術平均數的變形公式計算的平均價格。公式為:

式中 P代表平均價格; PQ代表購銷金額; P代表價格; Q代表購銷數量。這個公式同 加權算術平均價格公式的基本原理相同,其計算結果的準確程度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