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博物學傢、作傢。生於勃艮第省的蒙巴爾城。貴族傢庭出身,父親曾為州議會法官。從小受教會教育,愛好自然科學。26歲入法國科學院。1739年起擔任皇傢花園(植物園)主任。1753年被法蘭西學院接受為院士。他用畢生精力經營皇傢花園,並用40年時間寫成36巨冊的《自然史》。他和百科全書派同時,但不參加啟蒙運動。

  佈豐的主要著作《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形成史》、《動物史》、《人類史》、《鳥類史》、《爬蟲類史》、《自然的的分期》等幾大部分,對自然界作瞭唯物主義的解釋。他根據大量的實物標本作推論,反對“權威”的臆說,提出瞭許多有價值的創見,為後來的科學傢引路。經他解釋的宇宙裡沒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決定它周圍的一切。

  作為科學傢,佈豐頗受詆毀,作為文學傢,卻受到普遍的頌揚。他寫的《自然史》,筆鋒富於感情,其中《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詩,他對獅、虎、熊、豹、狼、狗、狐貍的獵食,海貍的築堤,用形象的語言,作擬人的描寫,生動活潑,至今為人們所愛讀。

  佈豐在法蘭西學院入院儀式上的講演《風格論》中提出,一個作傢必須將自己的思想載入不朽的文字,始能不為他人所掠奪,而垂於久遠。思想是公物,而文筆(即風格)則屬於作傢自己,科學在不斷進步,科學論點肯定要被新研究成果超過,而文章風格卻是後人無法代替的。法語中一般所說的“文如其人”或“文即其人”,是從佈豐的名言“風格則是屬於個人的”中引申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