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語法著作。陳承澤著。1922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1957年重印,1983年再版。陳承澤(1885~1922),字慎侯,福建閩侯人。語法學傢。年輕時曾中鄉舉,後遊學日本。歸國後主要從事編輯工作,並致力於漢語語法的研究。《國文法草創》是陳承澤的代表作。這本書經七八年的時間,易稿十餘次,始得完成。全書約5萬字,以文言為研究物件。這是一本綱要性的著作,敘述多於例證,議論多於描寫。

  全書分13節,第1節為“緒言”,講著作的緣緣起。第2節為“研究法大綱”,提出研究語法的主張。第3節為“文法上應待解決之諸懸案”,主要討論詞類問題。第4~12 節分別敘述各類詞的特點和用法。第13節為“活用之實例”。其中第2、第3、第13節給後學者以較深影響。第2節講研究方法,提出3個原則:①說明的,非創造的;②獨立的,非模仿的;③實用的,非裝飾的。這些原則是全書的總綱。第3節和第13節討論詞類,反對馬建忠(1845~1900)的“字無定類”說,主張根據詞的本用定類,不能以修辭上的特例作為語法上的通例,不能以例外否定規律。又創動詞的“致動”、“意動”兩個術語(見漢語語法),為後來所沿用。(見彩圖)

陳承澤《國文法草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