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根於中國的土壤,由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伴隨著中華民族歷史的發展而形成的中國民族聲樂藝術。它體現瞭中華民族藝術的特點、欣賞習慣和審美意識;數千年來,它積累瞭浩瀚的曲目,創造瞭獨特的演唱技法,形成瞭中國式的演唱形式和風格特點;並造就瞭無數深受人民愛戴的演唱傢、聲樂教育傢。它是中國音樂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歌唱藝術是以民族唱法為主體,以民族語言為基礎,以行腔韻味為特長,並與形體表演渾然一體的情、聲、字、腔相映生輝的綜合演唱唱藝術。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形成瞭聲情並茂、字正腔圓、神形兼備、唱表結合、載歌載舞的二度創作原則。

  遠在4000多年前,中國遠古時期的歌唱就和詩、樂、舞一起產生和發展瞭。情歌在古代歌曲中占有重要地位。傳說夏禹到南方治水,他的情人凃山氏之女,候禹於凃山之陽,唱瞭一首情歌,這首歌隻有4個字:“候人猗兮。”到瞭原始社會末期,出現瞭許多樂舞。《春秋·左傳》中記載,公元前544年季札觀周樂(《簫韶》)近20篇,逐篇稱贊,欣賞之極;《論語》中也記載孔子聽瞭樂曲《韶》之後,竟三月不知肉味,說:“盡美矣,又盡善也”,可見當時的歌唱藝術已經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夏商(公元前21~前11世紀)之後,中國進入奴隸社會,音樂舞蹈仍很盛行。相傳夏的末代暴君桀有歌舞伎3萬人之多。周王朝龐大的音樂機構──大司樂,已把演唱藝術作為音樂教育的主要內容之一。春秋時期,經孔子編訂的《詩經》有305篇,其中300篇是流傳於民間的可唱的民間歌曲。

  封建社會前期(公元前475以後),出現瞭以歌唱為謀生手段的民間藝人和聲樂教師,秦青、韓娥就是有史可查的人物,他們的演唱“聲震林木、響遏行雲”,“即去而餘音繞梁縱三日不絕。”《楚辭》中的《九歌》是屈原根據南方民歌加工創作的藝術歌曲,演唱時有多種樂器伴奏,歌中有敘述,有詠嘆,是中國古代大型的聲樂作品。《九歌》裡湘君、河伯、山鬼等都是神的名字,可以說《九歌》是中國有文字記載以來最早的祭神的宗教歌曲。

  到瞭公元前140年,“漢武帝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京之歌”(《漢書·禮樂志》)。樂府不僅是個收集、整理、改編及創作民歌的機構,同時也是中國歷史上第1個規模龐大的專業歌舞團體。漢哀帝時,樂府人員曾多達829人。漢代產生瞭大曲和1人唱3人和的相和歌,從史籍上記載的“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可以看出,早在2000多年前,中國的聲樂藝術有瞭絲竹樂器伴奏,演唱者邊擊節奏邊唱,已具有現代說唱藝術的雛形,中國古典歌唱初步形成。

  南北朝時期(420~589),樂府演變為富有人民性的長篇五七言敘事歌,《孔雀東南飛》、《木蘭辭》等就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從南北朝起開始產生瞭音韻學,這對以後的中國聲樂藝術的發展起瞭很大作用。唐以前的歌唱,基本是屬於詠唱一類,也就是在語言的自然音調的基礎上加以誇張、強調,並加上一定的力度表現。到瞭唐代,詠唱發展為吟唱,是聲樂藝術的一次質變。

  封建社會中期的唐代(618~907),是中國音樂藝術空前繁榮的時期,也是中國古典歌唱的發展時期。國傢建立瞭音樂機構教坊和梨園。樂工技藝的提高,對聲樂的發展有很大影響。唐代的宮廷音樂以燕樂為主,演員分坐部伎和立部伎兩種演出形式。唐代的詩歌形式發展成五七言絕律詩,由於它有瞭平仄、協韻的規定,誦唱起來,聲調的高低抑揚,節奏的緊弛快慢,產生瞭有規律的變化,聽來更為優美和諧。唐代又吸收瞭外族音樂發展成大型歌舞唐大曲(分3大段,中間段慢板以聲樂為主)。晚唐時,民間產生瞭“裡巷之曲”,一些樂工在演唱中又豐富、發展瞭原有曲調,突破瞭五七言絕律詩的整齊句法,詩人們不得不按新的曲調格式來填詞,從而產生瞭詞的歌唱體裁。段節安在《樂府雜錄》中已有關於歌唱呼吸方面的論述。

  宋代(960~1279),填詞曲牌成為主要的歌唱形式。宋代繼承唐大曲並吸收多種樂曲形式,發展出一種比大曲結構更為復雜的諸宮調。這是以很多不同宮調的曲子聯成為一套唱曲,再以許多套唱曲組成為一個整體,由此發展成戲曲的初期形式──宋雜劇。從此,原先以歌舞為主要形式的歌唱藝術,進入瞭以表演故事情節與人物為主的戲曲,其代表作有董解元的《西廂記》等。由於新的形式和內容的需要,要求聲樂藝術在發聲、吐字、行腔等方面開始復雜化,為元代古典歌唱藝術的鼎盛時期,奠定瞭重要的基礎。宋代的說唱音樂繼續發展,並逐步形成瞭各種地方戲曲,出現瞭更多的專業藝人和遊樂場所等,推動瞭聲樂藝術的發展,為不同流派、不同風格的形成開辟瞭道路。自宋代薑夔創作的歌曲在文字旁註有工尺譜起,中國聲樂作品已有完整的詞譜流傳。

  元代(1279~1367)產生瞭內容通俗易懂,形式生動親切的元曲。元曲的演唱形式分為兩種:一是散曲,一是戲曲(元雜劇)。前者著重在唱,後者有唱、有說,表現一定的人物,情節,塑造舞臺形象。與元雜劇同時並存的南戲更出現獨唱、對唱、接唱與多人合唱等形式,中國古典聲樂藝術從內容到形式都有瞭更進一步的發展。到瞭明代(1368~1644)南方各地產生瞭弋陽、海鹽、餘姚、昆山等不同腔系的演唱形式,其中尤以昆山腔在演唱技術上有很大的創造和貢獻。昆山腔是明代魏良輔以昆山南戲的曲調為基礎,融匯眾唱腔之長而創造的新唱腔,唱法清麗、輕柔、婉轉,能夠更細膩地表達感情,加強瞭歌唱性。同時,它吸取瞭說唱藝術中的以不同音色來區分人物的經驗,產生瞭生、旦、凈、末、醜各種類型人物的不同行當的唱法,豐富瞭聲樂藝術的表現力。到瞭明末,弋陽腔演變為多種多樣的地方戲曲。元燕南芝庵總結瞭宋元兩代演唱實踐的經驗,寫出瞭中國最早的一篇論述歌唱藝術的聲樂專著《唱論》,反映瞭當時聲樂藝術的成就。明代的工商業發達,都市繁榮,江湖藝人、私人戲班等應運而生。職業藝人在互相競爭中,努力鉆研業務,演唱技術也隨之提高。魏良輔所著《曲律》,從對演員的選擇條件,學習歌唱的內容和步驟,唱曲的規格和用氣、唱字、行腔等都有論述,是一篇很有價值的聲樂專著。此外,還有朱權在《太和正音譜》中專門論唱的《詞林須知》、王驥德的《方諸館曲律》、沈寵綏的《度曲須知》等聲樂論著,說明瞭明代中國聲樂藝術的發達已具有很高水平。到瞭清初(1644)盛行折子戲,促使演員在演唱技巧上精益求精。乾隆(1736~1795)年間,四大徽班來到北京時,各個行當的角色以不同音色、不同唱法來表現不同類型的人物,已達較為成熟的階段。清末,京劇大為發展,民間成立瞭各種科班,專門訓練各種演唱人才,積累瞭一整套極嚴格的訓練京劇演員唱、做、念、打等基本功的有效方法和經驗。中國的戲曲聲樂藝術,經過演員的發揮和創造,在基本板腔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聲音條件和對角色的理解,對唱腔作少量的修改、變化和潤色,從而發展出不同特點的唱法、風格和流派,明清時期琴歌也蓬勃發展,加之明代以後,工尺譜已經完備,許多聲樂作品的專輯已開始流傳和保留下來。如清乾隆十一年成書的《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匯集瞭唐宋以來的南北曲2094個曲牌,連用變體共計4466首。清代徐大椿著《樂府傳聲》、王德暉、徐沅徵著《顧談錄》和道光年間葉元清根據昆曲藝人俞維琛、龔瑞豐的口述記錄整理的《明心鑒》等,都總結瞭歌唱表演的經驗與規律,形成瞭中國民族聲樂的絢麗多姿的形態。

  遠在明代萬歷八年(1580),意大利傳教士利瑪竇來到中國,將天主教及教堂音樂傳入中國,但那時並沒有被中國人完全接受。直至近代,特別是20世紀初,西方教會音樂大量輸入,才對中國音樂和歌唱形式產生瞭影響。首先通過教會的聖詠,其後通過西方教育體制的中小學音樂課,使歐洲聲樂藝術在中國逐步得到流傳。1919年“五四”運動以後,一些曾在歐美留學的音樂傢蕭友梅、黃自、應尚能等人,於1927年在上海創辦瞭國立音樂專科學校,建立瞭以西洋發聲法為主的聲樂系,歐洲聲樂藝術方始在中國得到推廣和普及,對現代中國民族歌唱藝術的發展起到瞭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