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奏演唱等音樂專業團體的藝術領導者。常見的音樂指揮有交響樂指揮、歌劇指揮、舞劇指揮、合唱指揮、民樂指揮和軍樂指揮等。作曲傢的創作(如歌劇、舞劇、交響樂、管弦樂、大合唱等)通過指揮的再創作,集中、統一、完善地表達作曲傢的創作意圖,從而使作品的演出成為公認的、權威性的解釋。一名優秀的指揮,往往具備能指揮各種不同體裁和不同風格作品的獨立工作能力,並形成自己獨特的藝術個性。

  作為一名指揮,首先應該具備高度的音樂修養和文化修養,要要精通音樂的基礎理論(和聲、復調、配器、音樂史、作品分析等),要有非凡的聽覺和記憶力,還要能自如地演奏一種樂器(鋼琴或小提琴等),並熟練地閱讀總譜。各種不同專業類型的音樂指揮,對自己所指揮的專業團體的藝術規律更需有獨到的見解。在排練作品的過程中,他能指明每一個聲部所應掌握的節奏、力度、音準和感情,並使各聲部的演奏或演唱融為一體。

  專業指揮的產生和發展,是和不同的演奏、演唱專業團體的產生和發展緊密相關的。

  17世紀前後,歐洲的巴羅克音樂時期(1600~1750),室內樂十分盛行。這是一種演奏者人數最多不超過12人的小型演出,多以重奏為主,每個聲部一般隻有一件樂器。巴羅克管弦樂隊就是在重奏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種樂隊規模不大,以弦樂器為主,輔之以數字低音聲部,加上幾件木管,有時也用小號或法國號,甚至還用一對定音鼓。合奏時通常由作曲傢本人坐在樂隊之中,看著數字低音,在鍵盤樂器上即興演奏樂曲,他一邊演奏,一邊不斷地向周圍的樂手們暗示樂曲的速度和情緒,起著指揮的作用,實際上他是領奏。為瞭解決合奏時所需要的統一節拍,曾經用過多種方式,如用腳擊拍、頷首示意、用單手或雙手打拍子,或用一卷譜子、手杖打拍子等等。

  1820年,德國作曲傢兼指揮傢L.施波爾第一個開始使用指揮棍。這種以棍來指揮的方式,從此流行起來。今天,指揮棍已成為指揮傢會“說話”的工具。當然,也有一些指揮傢根本不用或少用指揮棍的。

  18世紀~19世紀中葉,許多歌劇、交響樂作品往往都是作曲傢本人指揮演出。如W.A.莫紮特、L.van貝多芬、C.M.von韋伯、F.門德爾松、H.柏遼茲等人,都是他們自己作品的傑出指揮者。

  隨著交響樂、歌劇的大發展,具有高度音樂修養和精湛指揮藝術的專業指揮傢不斷湧現。第一次贏得世界公認的指揮傢是德國著名的鋼琴傢H.von彪羅,他接受瞭R.瓦格納的學說,即要求指揮對樂曲具有精確、細致的理解,要在力度和節奏方面達到更大的對比,更多註重樂曲結構的完整。在彪羅的訓練下,樂隊演奏進入一個嶄新的完美的境界,準確、敏感而靈活。更為重要的是,他把19世紀時期已經相當復雜的交響樂作品予以權威性的闡述和充分地加以發揮。繼彪羅之後,歐洲各國出現瞭一大批著名的指揮傢,A.尼基什、W.富特文格勒等,A.托斯卡尼尼和H.von卡拉揚等,是現代指揮傢中最傑出的代表。

  目前,在世界范圍內許多著名的指揮傢,亦是國際音樂活動傢。在中國,音樂指揮藝術是一個年輕的專業。中國指揮界的老一輩黎國荃、楊嘉仁、黃貽鈞、李德倫、嚴良堃、韓中傑、馬革順、司徒漢、黃飛立、陳傳熙、楊樺等人,為中國指揮藝術事業作出瞭一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