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國時期魏末琴傢、文學傢、思想傢。字叔夜,因曾任魏中散大夫,世稱嵇中散。譙郡銍縣(今安徽宿縣)人,寓居於河內山陽縣(今河南修武縣西北),與阮籍、山濤、向秀、阮咸、王戎、劉伶友善,常在竹林遊宴,世稱竹林七賢。崇尚老莊,喜歡清淡,學識淵博,善寫詩賦文論,熱愛音樂,擅長彈琴,《長清》、《短清》、《長側》、《短側》、《玄默》、《風入松》等琴曲,相傳是他的作品,前4首合稱“嵇氏四弄”。在魏末司馬氏掌權力謀篡位時,他過著隱逸的生活,不願為司馬氏做事。在政治上他公開開反對商湯、周武王那樣以武力奪取政權,也鄙薄周公、孔子推崇的通過禪讓來改朝換代。景元四年(263)被司馬炎借故殺害,時年40歲。據《世說新語·雅量篇》說:“嵇中散臨刑東市,神氣不變,索琴彈之,奏《廣陵散》,於今絕矣。”

  嵇康的音樂思想,主要表現在他的論文《聲無哀樂論》裡。這篇論文長近萬字,用“秦客”(俗儒的化身)和“東野主人”(作者自況)的八次辯難,反復論證、有針對性地批駁儒傢傳統樂論,進而闡述他自己的音樂思想。“秦客”一開始就引述儒傢傳統音樂思想來詰難,說:“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今子獨以為聲無哀樂,其理何居?”“東野主人”答辯說:“聲音自當以善惡為主,則無關於哀樂;哀樂自當以情感而後發,則無系於聲音。”意思是:音樂隻能分別好和壞,與表現悲哀或者快樂的感情無關;悲哀或者快樂的感情是人們情有所感而發生的,與音樂的表現無關。嵇康認為音樂屬於外界的客觀事物,哀樂屬於內心的主觀感情,不是一回事。儒傢的傳統音樂思想,本來有其積極的一面(見《禮記·樂記》),這時卻發展到要求從聲音中聽出吉兇的征兆,如文中“秦客”第4次詰難時舉例所說:介葛盧從牛鳴中聽出它的三條小犢做瞭犧牲;師曠吹律管(測吉兇),發現南風不強,斷定楚國的軍隊必被打敗;羊舌子容的母親從初生嬰兒的哭聲中聽出他將來要敗傢等等。把音樂等同於星相術中的“風角”。正是這種把音樂的社會功能庸俗化瞭的神秘觀點,受到瞭嵇康的批判。

嵇康像(南京西善橋晉墓出土磚刻)

  《聲無哀樂論》還從音樂本身存在的矛盾現象中,提出瞭不少音樂美學上的重要問題,例如:音樂的創作、表演和欣賞的關系;感情表達的多樣性和音樂表現的多樣性之間的關系;音樂創作和即興演奏的關系;表演者和樂器的關系;音樂欣賞和條件反射式的聯想的關系等。這些,都是儒傢音樂思想中沒有觸及過的,具有開創的意義。但是他的思想基礎也沒有完全離開儒傢,從論文的結論中反復說“先王立樂之意”可見。

  嵇康還在《琴賦》中,通過文字的鋪排描寫,形象地描繪出音樂的美的意境。在序中,作者對前人隻是追求詞藻華麗,而“不解音聲”、“未盡其理”的音樂詩賦提出瞭批評。他講到琴的材料、琴的起源、琴的制作、彈琴技法、琴曲曲名等,通過對這些的描寫,發表自己的見解。在結束前他又說:“是故懷戚者聞之,則莫不憯懍慘悽,愀愴傷心,含哀懊咿,不能自禁;其康樂者聞之,則愉觀釋,抃舞踴溢,留連爛漫,嗢噱終日;若和平者聽之,則怡養悅愉,淑穆玄真,恬虛樂古,棄事遺身。”這些,正是他“聲無哀樂”思想的具體化。

  嵇康的著作,現存《嵇康集》(一作《嵇中散集》)10卷。其中第1卷是詩,第2~10卷是文論(《琴賦》在第2卷。第5卷全卷為《聲無哀樂論》)。魯迅曾親手抄校《嵇康集》,有影印本和排印本,另有戴明揚的《嵇康集校註》,先錄舊註,次為己說,便於閱覽。吉聯抗譯註的《嵇康·聲無哀樂論》由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1964),附有《琴賦》、《琴賦探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