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學校和傢庭在教育青少年兒童方面的合作和聯繫。學校是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地對年輕一代進行教育的社會機構,傢庭是以婚姻、血緣關係為基礎的社會基本單位,兩者必須加強相互之間的聯繫,才能更好地完成培養和教育年輕一代的歷史使命。

  對學校和傢庭的教育作用,歷來有不同的看法。古希臘人認為,兒童7歲起就應進國立學校學習,這樣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古羅馬人則相反,認為隻有傢庭才能給兒童以良好的教育。歐洲中世紀時,基督教教會統治教育,認為為兒童在修道院及教會學校等機構才會受到良好的教育。到18世紀和19世紀初,這方面的主張比較分歧,有人認為應由傢庭給予兒童合理的教育,有人則認為應恢復古希臘的做法,使兒童從小就進公立學校受正規的教育,等等。中國的教育理論和教育工作者強調,兒童教育的任務應由包括學校和傢庭在內的整個社會來承擔,並從這個觀點出發,十分註意把學校教育與傢庭教育密切聯系起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學校與傢庭的共同教育目標是,培養青少年兒童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紀律的新一代。其中,學校教育起主導作用,傢庭教育也有重大影響。學校與傢庭聯系應起的作用是:①交流經驗,互通情況,協調一致,共同促進兒童在德、智、體各方面的發展。②發揮學校對傢庭教育的指導性作用,如根據學校教育需要對傢長教育子女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和解決辦法,按照具體情況,進行指導。③傢長可對學校教學教育工作,提出改進建議。

  學校與傢庭的聯系一般采取的方式有:①個別式,如教師進行傢訪,傢長進行校訪(為此常建立“校訪日”制度)或請傢長到學校談話,就一般的教育問題對傢長進行個別輔導等。②集體式,如召開各種類型的傢長會,舉辦普及教育科學知識的講習班或報告會等。其中最常用的方式是開傢長會。此外,設學校與傢長聯系本或學生手冊,經常或定期請傢長查閱教師批改過的作業成績卷,向傢長發有關通知書、學生成績報告單等,也是常用的聯系方式。有的學校還設傢長委員會。

  學校與傢庭聯系時,學校、教師和傢長對學生言行的態度、評價或處理必須一致,以便學生有所遵循,產生預期的教育效果。因此,雙方的聯系應該建立在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基礎上。在平時,學校應要求學生在傢遵守生活制度,履行學生守則,完成傢庭作業,積極參加傢務勞動;傢庭則要主動配合學校做學生的教育工作,努力貫徹學校的教學與教育意圖。

  學校與傢庭聯系的范圍和內容,一般僅及於在校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問題,但近年來已在日趨擴大,如怎樣抓好尚未入學的幼兒的早期教育問題,以及研究已離校的青少年的升學或就業問題,等等。

  隨著教育的普及與提高,學校與傢庭聯系的途徑與方式也在不斷改變。如按照學校所在地區的各種特點,通過街道、村民或居民委員會進行聯系,通過電化教育傢庭教育講座和組織校外活動進行聯系等。由於這種聯系的重要性日益為人們所瞭解,它在組織上制度上受到各級領導和社會輿論的支持,有關工作正在日益廣泛深入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