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教輔人員。是高等學校專業工作人員之一。教學輔助人員一般指系、科實驗室的實驗員,資料室的資料員等。其主要任務是協助主講教師工作,起輔助教學的作用。

  1980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國務院科技幹部局頒發的《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技術職稱試行辦法》規定,高等學校實驗技術人員的技術職稱定為高級工程師(相當於副教授、教授)、工程師(相當於講師)助理工程師(相當於助教)、技術員、技師(有的相當於助理工程師,有的相當於工程師))。1981年1月,國務院批發的教育部關於《圖書、檔案、資料專業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指出:圖書、檔案、資料專業幹部的業務職稱定為: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