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簡稱“全總”。前身為1921年7月成立的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1922年5月,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廣州召開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確定籌備全國性工會組織。1925年5月1日,在廣州召開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正式成立中華全國總工會。1927年4月大革命失敗後,工會活動轉入地下。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和各抗日根據地分別成立總工會,解放戰爭時期聯合為解放區總工會。1948年8月1日,解放區總工會和國民黨統治區工會在哈爾濱聯合召開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決定恢復中華全國總工會,為維護工人階級利益,爭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而鬥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全總團結和帶領廣大職工,為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高職工的思想覺悟和文化技術水平,改善和豐富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推動國傢社會主義革命、建設和改革作出巨大貢獻。中國工會實行產業和地方相結合的原則,各產業建立全國和地方工會,接受同級共產黨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的雙重領導,以同級共產黨委員會領導為主。中國工會的最高領導機關是中國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及其產生的中華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大會原則上每5年舉行一次,至2003年已經召開瞭14屆。執行委員會選舉產生主席團。主席團下設書記處。書記處在主席團的領導下主持全總的日常工作。全總機關報是《工人日報》,機關刊物為《中國工運》

廣州中華全國總工會舊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