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會議組織屬下的多邊政府間金融機構。1974年8月20日成立,1975年10月20日正式運營。總行設在沙烏地阿拉伯吉達。至2007年底,有56個成員國。

2003年9月,伊斯蘭開發銀行會議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舉行

  宗旨 堅持伊斯蘭教法,向成員國對社會經濟的長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社會基礎項目提供貸款、技術援助,以促進各成員國的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

  組織機構 ①理事會。最高權力機構。由各成員國財政部長或其代理人組成。每年舉行一次會議。②董事會。執行機構。負責處理銀行的日常事務,由11個成員組成,其中5名成員由認繳股本最多的4個國傢指定,另外6名成員從其他認股國的理事中選舉產生。董事任期3年。

  資金狀況 初建時的資本金為26億美元。其中沙特阿拉伯占27%的股份,為最大股東。至1992年6月底,經審核的資本為20億穆斯林第納爾(第納爾與特別提款權等值)。根據《古蘭經》禁止重利的教義,銀行不辦理有息借款和存款,而是通過參股方式資助發展項目,或提供隻收取管理費用的無息貸款。2002年3月3日,第213屆執行董事會議通過提供超過3.25億美元的新資金。其中為17個成員國的發展項目融資1.24億美元;為3個成員國的3項技術援助項目提供資金190萬美元;為非成員國的穆斯林社團的5個教育項目,以及非洲國傢賑災(旱災)預警規劃提供140萬美元;用於進出口貿易融資和技術援助1.98億美元。2007年中期開始運作啟動資金為100億美元的減貧基金。  投資方向 伊斯蘭開發銀行的投資重點為:人力開發、農業發展與食品安全、基礎設施開發、成員國間的內部貿易、私營部門的發展,以及伊斯蘭經濟、銀行與金融業的研究與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