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各族各界婦女的群眾組織。簡稱“全國婦聯”。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在北平(今北京)召開的中國婦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成立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大會確定的宗旨是:團結全國各階層各民族婦女大眾,同全國人民一道,為建設統一的人民民主共和國而奮鬥,並努力爭取廢除對婦女的一切封建傳統習俗,保護婦女權益和兒童福利,積極組織婦女參加各種建設事業,實現男女平等和婦女解放。1957年9月,中中國婦女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將會名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規定全國婦聯工作的根本方針是:勤儉建國,勤儉持傢,為建設社會主義而奮鬥。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全國婦聯中止工作。1978年9月召開中國婦女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全面恢復工作,並改名為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中國婦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場

  1988年9月,中國婦女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規定,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全國婦聯的基本任務是:團結動員婦女投身改革,參與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發展;教育引導廣大婦女,增強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全面提高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代表婦女參加社會協商對話,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條例的修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加強與社會各界聯系,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團結,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各級婦聯接受同級共產黨委員會和上級婦聯的雙重領導,以同級共產黨委員會領導為主。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婦女代表大會,原則上每5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婦女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全國婦聯執行委員會討論並決定婦女工作的重大問題,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在全國婦聯執行委員會閉會期間,全國婦聯執委會常務委員會為領導機構,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全國婦聯的機關報是《中國婦女報》,機關刊物是《中國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