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高等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和中等學校學生會的聯合組織。簡稱全國學聯。是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全國學聯是五四運動的直接產物。1919年6月16日,來自全國各地和留日的學生代表60餘人在上海召開瞭第一次全國學生代表大會,宣告全國學聯正式成立。中國共產黨成立後,全國學聯在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國青年學生,為抵禦外來侵略,推翻三座大山,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發揮瞭歷史性的作作用。從五四運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全國學聯共召開14次全國學生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全國學聯團結和引導全國廣大學生刻苦學習,勇於實踐,一批又一批的青年學生從學校走向社會,為祖國的繁榮富強建功立業。改革開放以來,全國學聯註重引導和幫助廣大學生樹立起振興中華的使命感和隻爭朝夕的緊迫感,團結一心,發憤學習,奮發成才,勇敢地擔負起振興中華的歷史責任。

  全國學聯的基本任務是: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學生成長為熱愛祖國、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發揮作為中國共產黨和政府聯系學生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在維護國傢和全國人民整體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學生的具體利益;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學生服務;增進各民族學生的團結,加強與臺灣地區和港、澳特區學生的聯系,促進中華民族的團結和祖國的統一;發展同世界各國、各地區的學生和學生組織的友誼與合作,支持世界各國、各地區人民和學生的正義事業。

  全國學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國民教育體系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學校的學生會、高等學校和科研教育機構的研究生會、國外中國留學生團體,承認全國學聯章程的,均可成為全國學聯的團體會員。全國學聯擁有團體會員10萬多個,團結和聯系著全國近12 500萬大中學生。全國學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指導下,依照國傢的法律、法規和《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全國學聯會員團體分別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成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聯合會,為全國學聯會員團體的地方聯合組織。

  全國學聯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學聯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5年召開1次,選舉產生全國學聯委員會,作為決定全國學聯重要工作的權力機關。全國學聯選舉主席單位和副主席單位,當選主席、副主席的團體會員分別派出1名代表任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歷屆學聯主席是田德民、胡啟立、伍紹祖、林志炎、劉能元、黃維、楊嶽、張菁、申躍、劉凱。

  全國學聯主席團是全國學聯日常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機關,在全國學聯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全國學聯委員會的決議,檢查監督秘書處工作。全國學聯秘書處是全國學聯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全國學聯的日常事務,由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幹人組成,正、副秘書長人選由全國學聯主席團提出、全國學聯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