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能給其持有人帶來一定收益並可自由轉讓或買賣的物權憑證、債權憑證或股權憑證。是虛擬資本的一種形式,商品經濟和市場信用關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法律特徵 ①是一種權益證書。有價證券直接代表並證明某種所有權、債權或股權,並將其所代表的權利直接記載於證券的券面上,使權利證券化。有價證券權利的發生、轉移和行使,都必須以證券的存在和持有為必要條件。②是一種投資證書。購購買有價券是一種投資行為,有價證券則是證券發行人發給投資者的一次投資證明。投資者憑借證券所記載的事項,獲取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③是一種可流通轉讓的憑證。有價證券的活力在於其流通性。當事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使有價證券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流通轉讓,持券人以此獲取收益或轉嫁風險。④具有法定性。其發行必須經有關政府主管機關審核批準且按照法定的內容、條件、程序、格式在法定期限內向社會公開發行,才能合法有效。轉讓有價證券和行使有價證券上的權利也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

  分類 按不同的標準可進行不同的分類:按照有價證券上權利的法律性質分類,可分為物權證券、債權證券和股權證券;按照有價證券上權利的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商品證券、貨幣證券和資本證券;按照有價證券上權利人的指定方法分類,可分為記名證券、指示證券和無記名證券;按照有價證券所表示的權利與證券的關系分類,可分為完全有價證券和不完全有價證券;按照有價證券的作成方式分類,分為要式證券和不要式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