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中期至19世紀初,英荷兩國為控制戰略要地麻六甲海峽進行的鬥爭。1511年葡萄牙佔領麻六甲港,控制瞭通向東方的海上要道。1641年,新崛起的荷蘭殖民者從葡萄牙手中奪取麻六甲港。此後160多年的時間內,麻六甲成為荷蘭壟斷東方貿易並向東南亞地區進行侵略擴張的重要基地。

  16世紀末,英國海盜商人就與盤踞麻六甲的葡萄牙人發生過多次武裝衝突。1786年英國東印度公司派遣海軍上校F.萊特再次來到馬來半半島,采用威逼利誘手段,與吉打蘇丹達成將檳榔嶼割讓給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協議。此後英國勢力開始進入馬來半島,並在馬六甲海峽形成英荷對峙局面。在拿破侖戰爭中,1793年法國攻占荷蘭,建立巴達維亞共和國,荷蘭國王威廉五世(1748~1806)逃亡英國,發表《丘園訓諭》,將荷蘭在東南亞的殖民地交英國代管。1795年英國不費一槍一彈接管瞭馬六甲,完全控制瞭海峽咽喉地帶。1811年英國占領爪哇。1814年英荷《倫敦條約》簽訂後,英國同意將馬六甲和爪哇交還荷蘭,但仍占領蘇門答臘的明古連。1819年1月,英國東印度公司派遣T.S.萊佛士(1781~1826)占領新加坡,在馬六甲海峽南端建立一個戰略基地,並與亞齊蘇丹簽訂條約,禁止其他歐洲人在亞齊居住。荷蘭對英國在新加坡的行動提出強烈抗議,英印總督態度強硬,甚至不惜與荷蘭兵戎相見,英荷之間在馬六甲海峽再次出現對峙局面。

  1824年3月17日,英荷在倫敦簽訂條約,劃分雙方在東南亞的勢力范圍。根據這一條約,英國同意放棄明古連和荷屬東印度的領土要求和商業權益,以換取荷蘭退出馬來半島。條約規定:香料群島、班達群島、爪哇、蘇門答臘和廖內群島屬於荷蘭勢力范圍;馬來半島,包括檳榔嶼和新加坡,以及印度、錫蘭(今斯裡蘭卡)屬於英國勢力范圍。據此,荷蘭將馬六甲和在印度的殖民地移交英國,英國把明古連移交荷蘭。至此,兩國對馬六甲的爭奪告一段落。

  

推薦書目

 梁志明. 殖民主義史·東南亞卷.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