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體對外來抗原性物質刺激產生的變態反應。臨床上主要表現為發熱、各種形態的皮疹、水腫、關節腫痛等癥狀,嚴重時出現過敏性休克。狹義的血清病僅指因輸註異種血清所致者。

  抗生素問世後,抗血清應用已大為減少,但藥物引起變態反應表現為血清病樣反應者仍不斷發生。故廣義的血清病泛指異種血清、異性蛋白質或藥物半抗原等進入機體後,免疫複合物沉積引起的免疫性疾病。能引起血清病的藥物中最主要的是抗生素,尤以青黴素所致者最多見。血清病重要的是預防防,這包括詳細詢問過敏病史、嚴格掌握血清或藥物治療的適應證、用藥前常規做皮膚試驗等。

  血清病的發生屬Ⅲ型變態反應,其發病過程如下:①抗血清中的異種蛋白質抗原導致機體產生相應的抗體。②在抗原多於抗體的情況下,血液中形成可溶性的循環免疫復合物。免疫復合物沉積於血管壁,並激活補體。③補體被激活後,引起血管活性物質釋放。導致血管擴張、血管通透性增加及血管內凝血等病變。④激活補體,釋放出趨化因子,吸引中性粒細胞。中性粒細胞在吞噬過程中釋放出所含的蛋白溶解酶,導致組織創傷。

  引起血清病的抗原可以是任何一種異種蛋白質成分。非蛋白質的藥物作為半抗原進入機體與血清蛋白結合後,也可以刺激機體產生相應的抗體,並形成免疫復合物,造成類似的病變。有人將這類不是通過血清引起的疾病稱為血清病樣反應

  臨床表現 典型的血清病在用藥後7~14天發生,屬遲發反應。臨床表現除發熱外,最常見的是皮疹、淋巴結腫大和關節腫脹,肝脾增大,面部、手足等處水腫及蛋白尿等。少數病人還可以有嚴重的腎功能損害或喉水腫。腹痛、腹瀉、皮下瘀血、咳嗽、哮喘以及心和神經系統的病變也可發生。如果患者過去曾經用過血清或某種藥物,則再次接觸同一抗原後,便可以在較短時間內發生反應,通常反應發生在48小時內。因註射血清制劑而發生的血清病,臨床表現常較輕,為自限性。一般3~5天後,隨著體內異種血清水平的逐漸下降,癥狀也逐漸消失。

  治療 目的主要在於減輕癥狀。水楊酸化合物,如乙酰水楊酸阿司匹林),對退熱和減輕關節疼痛有效;皮膚止癢可服用抗組胺藥,也可外用各種止癢洗劑或擦劑。對個別癥狀嚴重的,如發生過敏性休克、喉或舌水腫影響呼吸的,以及發現有腎、肝、心等重要臟器損傷的,要及時註射0.1%腎上腺素及腎上腺皮質激素並采用其他措施搶救。

  預防 主要在於嚴格掌握用藥適應證。對患有變態反應病的患者、個人或傢族中有變態反應病史者,特別是過去曾因接觸過馬皮毛而發生變態反應癥狀者,應該特別謹慎。因很多血清制劑系馬血清制成。如果皮膚試驗顯示風團及紅暈反應,應禁用血清制劑。

  為治療破傷風、白喉、狂犬病、肉毒桿菌中毒等,血清制劑屬絕對必要。而皮膚試驗又顯示陽性反應時,可進行快速脫敏註射。快速脫敏註射有可能引起嚴重反應,必須在另一肢體保留一靜脈輸液管,滴註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液以備必要時可通過此管滴入搶救藥物,準備好氧氣、腎上腺素、止血帶、導氣管等搶救用品。一旦出現嚴重反應,脫敏應立即中止,並按急性過敏反應進行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