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哲學中用以說明知行關係的重要命題。知行範疇是中國哲學中的古老範疇,經宋明理學傢的闡釋而具有認識論和方法論的意義。朱熹繼承並發展瞭程頤的“知先行後”觀,認為從知識的來源上說,知在先,行在後;但從地位和作用上看,行為重,知為輕。行重知輕包括三方面意義:真知來自行;力行是明理之終;行是檢驗知真與不真的標準。朱熹將行納入其哲學範疇體系中給予高度重視,對以後知行觀的發展產生瞭很大影響。明代的王廷相不離行而論知。他強調“篤行實踐”的重要性,認為隻有在踐履(行))中取得的知識,才最為真實、有用,真知必須從實踐經驗中才能獲得。清代的王夫之建立瞭以行為基礎的知行統一觀,認為知不能離開行,不行就得不到知,知從行來且依賴於行。知的目的在於行,行可以“兼知”、“統知”。行還是檢驗知的標準。王夫之的重行思想將中國古代知行范疇推向瞭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