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地區現行流通的貨幣,相對於臺灣光復初年流通的舊臺幣而得名。1946年5月20日,臺灣進行第一次幣制改革,由臺灣銀行發行一種與日本佔據時期流通的“臺灣銀行券”等值的貨幣——臺幣。受通貨膨脹的影響,舊臺幣發行量急劇增加,發行總額5 270億元,因而大幅貶值。為瞭穩定金融體系,1949年6月15日,臺灣地區行政當局進行第二次幣制改革,頒佈《新臺幣發行辦法》。主要內容有新臺幣發行機關為臺灣銀行,最高發行限額為2億元,與美元兌換匯率率為5∶1,與舊臺幣兌換率為1∶40 000,並以黃金、白銀、外匯為十足準備。新臺幣發行之初有1元、5元、10元3種主幣和1分、5分、1角、5角4種輔幣;1961年6月增加50元、100元面額的鈔券;1980年2月又發行500元、1 000元面額的鈔券;後又增加2 000元面額的鈔券,但市面較少流通。新臺幣的對外匯價,1979年2月以前一直實行與美元掛鉤的基本匯率;之後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根據“一攬子”貨幣,包括美元、日元、馬克、港幣、新加坡元、英鎊和法國法郎等外幣制定。70年代初以前,新臺幣一直處於貶值狀態:1949年與美元的基本匯率為5∶1,1953年底貶為15.5∶1,1958年4月又貶為24.58∶1,1960年再貶為40∶1,這一比率一直維持到1973年2月;1973年和1978年小幅升值,分別升至38∶1和36∶1,1987年1年內更從35.5∶1升至25.5∶1,升幅達歷史最高紀錄;90年代後期,與美元匯率基本穩定在30∶1左右;2001年,由於經濟下滑,新臺幣一路走貶,與美元匯率由年初的32.7∶1貶至年底的35∶1;隨後在大陸經濟與兩岸經貿快速成長的帶動下,又略有回升,2007年平均為3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