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類學理論流派。20世紀30年代興起於西方。代表人物為英國V.G.柴爾德,美國L.A.懷特J.H.斯圖爾德E.R.塞維斯M.薩林斯等。他們堅持進化論思想,以文化對環境的適應和歷史過程的物質基礎為依據,用唯物主義觀點研究社會文化演化的因果關係,認為技術–經濟是社會文化演化的動力,反對19世紀古典進化論關於心理不斷完善是社社會文化演化動力的唯心主義觀點,故被稱為新進化論者

  在對待社會進化的原因和方式問題上,學派內部存有不同的觀點。柴爾德以考古資料為依據,提出技術的進步導致新石器革命和城市革命,認為技術進步才是最終導致社會文化進化的動力,還把考古學的分期與摩爾根的分期結合起來。懷特則引進能量學說來解釋社會文化的進化,認為每一個文化的發展都與該文化所消耗的總能量有關,因而可以根據文化利用總能量的多寡,或者利用能量的技術效率高低來劃分文化發展的四個階段:①人類僅依靠自身體能的階段——原始共產社會。②通過種植和飼養把太陽能轉化為糧食的階段——古代文明社會。③通過動力革命把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地下資源作為新能源的階段——現代工業化社會。④不久的將來,和平利用核能的社會。不少人類學傢認為,過去時代所利用的能量是難以實證測量的,因而不可能用懷特這種方法去劃分過去的文化階段。斯圖爾德把古典進化論稱為單線進化論,把懷特的進化論稱為普遍進化論,而稱自己的理論為多線進化論。認為懷特的普遍進化論太廣義和一般化,無法解釋具體的、特定的文化發展;通過對東西方古代、現代文明的比較研究,提出各種不同的文化是在各自不同的發展路線上平行發展的多線進化論。同時,他特別強調文化與生態環境之間適應關系的重要性,因此被公認為文化生態學的創始人。新進化論學派的第二代代表人物塞維斯和薩林斯是懷特和斯圖爾德的學生,他們試圖在懷特和斯圖爾德之間進行調和,認為懷特的普遍進化論和斯圖爾德的多線進化論並不矛盾,隻不過分別論證瞭進化過程的兩個不同側面,即“一般進化”和“具體進化”。世界上的各種文化,為瞭適應各自的自然和社會環境,會呈現出多種多樣的形態,即出現各自的具體進化。而這些各自的具體進化過程,也都反映瞭所獲得的總能量的提高或使用能量的技術效率的提高,即反映瞭一般進化。這樣,他們把懷特普遍進化論和斯圖爾德多線進化論作為一種進化論的兩個方面,同時並存於自己的理論主張中。

  新進化論有其局限性,受到不少批評,但它具有唯物主義傾向。而且,通過這派學者的努力,進化論思想不再被視為異端邪說,而是成為人類學理論常識的一部分,受到人們的廣泛關註和普遍認同。該學派的代表性著作有:柴爾德的《人類創造自己》(1936)、《社會演化》(1951),懷特的《文化的科學》(1949)、《文化進化》(1959),斯圖爾德的《文化變遷論:多線進化方法論》(1955)、《進化與生態學》(1977),薩林斯的《石器時代經濟學》(1972),塞維斯和薩林斯的《進化與文化》(1960),塞維斯的《文化進化論》(1971)、《國傢與文明的起源》(197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