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臨床用性味辛溫並具有發散作用的藥物以解除表邪的治法。又稱辛溫解表。屬治療八法中的汗法之一。適用於外感風寒表證,即因外感風寒、邪氣鬱於肌表、腠理閉固或營衛失調,臨床表現為惡寒發熱、頭項強痛、肢體酸痛、脈浮緊或浮緩、無汗或有汗等。用辛溫發汗法可解散邪氣,因辛能散,溫可勝寒。常用藥物有麻黃、桂枝、羌活、防風、白芷、紫蘇等。
風寒表證可分為風寒表實證(感受寒邪為主)和
臨床上,辛溫發汗不宜用於風熱表證,因風為陽邪、熱為火氣,其特點為發熱、口渴、脈數、不惡寒,若用辛溫劑,則更傷陰耗液。另外,對於瘡瘍、淋證、衄血、失血,以及傷寒表虛自汗、血虛而見尺脈遲、誤用下法而見身重心悸等證應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