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性生活事件所致的一種精神障礙。這種創傷性生活事件可以是急性的,也可以是慢性持續性的,所引起的臨床表現亦有所不同。

  急性心因性反應 在異乎尋常的、勢不可擋的精神創傷,如在親人亡故、事業失敗、遭人迫害、被強暴、遭遇戰爭,以及各種嚴重自然災害等的作用下所產生的一系列心理和生理的反應。精神障礙在創傷性事件發生後可立即出現。有的患者表情茫然,無目的地地走動,喃喃自語,不認識人;有的患者興奮躁鬧,沖動錯亂,哭笑無常;有的則僵住不動,緘默不語,呆若木雞。此時患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以上癥狀一般幾個小時至2~3天即可消失。在治療上除給予小量鎮靜劑以保持患者安靜外,一般無需特殊處理。

  延遲性心因性反應 又稱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從精神創傷到發病有一個潛伏期,一般為幾周到幾個月。引起精神創傷的事件往往是異常驚恐和災難性的,導致深度的恐懼和憂傷。例如,目睹暴力事件或戰爭場面,被強暴或遭遇其他恐怖行為等。患者事後重復出現創傷時的體驗,且這種體驗並非本人的意願所能控制。還可出現創傷性夢境或持續噩夢,因反復地觸景生情,引起強烈的痛苦。為此,患者宜避免引起痛苦回憶的活動或到這種地方去。患者還會處於高度警覺狀態,稍有響動即表現驚叫,緊張萬分。易激惹、難入眠,易驚醒、焦慮、抑鬱、心悸等。經過適當治療,多可完全恢復,但也有少數病例表現出慢性化趨勢,數年不愈。也有些患者出現人格改變,孤僻離群、沉默少語。主要的治療措施是給予支持性心理治療,可同時給予小量的抗焦慮藥或抗抑鬱藥。

  適應障礙 指在較大的生活事件或生活狀況明顯改變(如居喪、離異、搬遷、移民、退休、失業等)的適應期間裡所發生的情緒改變和紊亂。可表現為焦慮煩躁、緊張恐懼、心情憂鬱、不知所措、無能為力等。同時還會有社會退縮、不願與人來往,工作能力方面也會有所下降。在軀體上,可伴有失眠、乏力、腰背酸痛、胸悶、腹脹等癥狀。青少年則可表現出品行上的異常,如逃學、偷竊、破壞公物、打架鬥毆等違反紀律及侵犯他人的行為。

  適應障礙的發生與病前性格有一定的關系。一般來說,膽小、懦弱、依賴性大、不靈活的人較易發生這種適應上的困難。適應障礙應以心理治療為主,幫助患者以積極的態度和措施來應付生活中的事件。同時應給予必要的社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