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主要體裁之一。以可笑性為外在表現特徵的一類戲劇。與悲劇、正劇相區別。

  喜劇作為一種戲劇體裁,最早產生於古希臘。它的希臘文Komoidia(意為狂歡歌舞劇),是由Komos(意為狂歡隊伍之歌)與aeidein(意為唱歌)合成。它起源於農民收穫葡萄時節祭祀酒神時的狂歡遊行,遊行者化裝為鳥獸,載歌載舞,稱之為Komos。希臘本部的梅加臘人於西元前7世紀初把它演變為一種滑稽戲,成為喜劇的前身。此後,,它作為一種戲劇體裁逐步發展成熟,並誕生瞭偉大的喜劇傢阿裡斯托芬。

  在中國,約12世紀才產生出成熟的喜劇藝術。但它的起源卻很早,雛形可追溯到秦漢。當時的俳(即俳優),乃是以樂舞戲謔為業的藝人。到唐宋流行的參軍戲,主要由參軍、蒼鶻兩個角色表演,通過滑稽的對話和動作,引人發笑,實際上也是一種以調侃詼諧為主的表演形式。直到宋代以後,這些表演形式才有瞭完整的情節內容,產生出戲劇意義上的喜劇。

  主要特征 亞裡士多德在《詩學》中已經談到喜劇的特征,他認為:喜劇模仿“比我們今天的人壞的人”,“所謂‘較差’,並非指一般意義上的‘壞’,而是指具有醜的一種形式,即可笑性(或滑稽),可笑的東西是一種對旁人無傷,不至引起痛感的醜陋或乖訛。”其後的《喜劇論綱》套用亞裡士多德關於悲劇的定義擬定瞭喜劇的定義,強調“喜劇是對於一個可笑的、有缺點的、有相當長度的行動的模仿”,模仿的方式是“人物的動作”,“借引起快感與笑來宣泄這些情感”。它明確提出喜劇來自笑這一結論,概括瞭喜劇最主要的特征,並被後世的理論傢普遍接受。但是,笑、可笑性究竟是由什麼引起的?一般認為,G.W.F.黑格爾關於可笑性來自矛盾的觀點更值得重視。概括地說,喜劇的基本特征是:運用各種引人發笑的表現方式和表現手法,把戲劇的各個環節,諸如語言、動作、人物的外貌及姿態、人物之間的關系、故事情節等均加以可笑化,使得本質與現象、內容與形式、願望與行動、目的和手段、動機與效果相悖逆,相乖訛,從中產生出滑稽戲謔的效果。

  喜劇性作為一個審美范疇,它的本質在於可笑性,主要表現形式是滑稽與幽默。N.G.車爾尼雪夫斯基在談到滑稽時說:醜乃滑稽的根源與本質。醜是一種否定的人生價值,在現實中已無任何存在的理由,但是,當醜用假象遮掩自己的本來面目、用美來竭力自炫時,醜便轉化為滑稽。幽默是美的一種變形,是美與醜的一種顛倒,美被顛倒,扭曲成醜,便是幽默。那些肯定自身內在價值的人對缺點的自嘲,也可以構成幽默。

  喜劇這種藝術樣式表現生活的范圍十分寬廣。由於喜劇表現的對象不同,藝術傢的態度不同,它所引起的笑也有不同的性質,從而賦予喜劇以不同的審美屬性和審美價值,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諷刺喜劇與幽默喜劇 一般說來,諷刺喜劇以社會生活中的否定事物為對象。喜劇人物通過活動所一心一意追求的目的,或者已是陳腐的、過時的、沒有瞭合理性,或者為達到目的而從事的活動本身即是虛幻的,人物愈是積極活動,便愈是加速目的在現實中的落空。失去歷史的真實性和現實意義的喜劇活動,便是滑稽的。如莫裡哀的《貴人迷》,嘲笑粗俗的資產階級暴發戶竭力追慕貴族上流社會的生活方式。而在幽默喜劇中,喜劇人物所追求的目的有正當性、合理性,甚至旨趣是高尚的,有積極意義的,但是他為達到目的而從事的活動本身卻與目的背道而馳,他的行動恰恰使他的目的落空。阿裡斯托芬流傳下來的喜劇,多數屬於這類喜劇。

  歡樂喜劇、正喜劇 強調人的價值,提倡個性解放,反對禁欲主義,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形成一股強大的思想潮流。在這個時代,W.莎士比亞創作瞭一批喜劇作品,主旨在於表現那自由自在的生命,表現人生的甜美、青春的幸福、無拘無束的享樂。這類作品可稱之為歡樂喜劇。代表性作品有《仲夏夜之夢》、《第十二夜》、《溫莎的風流娘兒們》等。

圖1 古希臘戴喜劇面具的演員塑像

  正喜劇不同於其他喜劇,它從表現生活的否定方面變為表現生活中肯定的方面,笑不再用來針砭人的惡習、缺點、卑下,而主要用來頌贊人的美德、才智、自信。18世紀意大利戲劇傢C.哥爾多尼的《一仆二主》、《女店主》,法國戲劇傢P.-A.C.de博馬舍的《費加羅的婚姻》,都屬於此類。中國元代戲曲作傢關漢卿的《救風塵》也可以被列入正喜劇。在這類喜劇作品中,盡管也有戲謔、嘲諷的對象,但全劇的主旨卻在於表現主人公的機智、勇敢,對友誼、愛情的忠貞,對邪惡的憎恨及其鬥爭。

圖2 1670年法國、意大利著名喜劇(滑稽)演員的畫像(左第一人為莫裡哀)

  荒誕喜劇 在現代西方社會中,把人生最深層的苦難與死之最終被扭曲,送進顛倒的喜劇王國,便構成荒誕喜劇,或曰怪誕喜劇。S.貝克特的《等待戈多》,可以看作是荒誕喜劇的代表作。在這部戲劇作品中,發生在人們心中的悲劇情緒竟化為滑稽的境況,用以隱喻人在現實社會中的尷尬處境。F.迪倫馬特的作品則是怪誕劇的代表作。

  鬧劇 鬧劇來源於法文farce和拉丁文farcio。前者意為肉餡,或者意為填餡,又可譯為笑劇。它一般屬於粗俗喜劇之列,即通過逗樂的舉動和蠢笨的戲謔引人發笑,而缺少較深刻的旨趣意蘊。其中的人物通常隻有一個被高度誇張的特點,而沒有較豐富的性格和心理分析。這種喜劇形式產生於法國中世紀廣為流行的市民戲劇,多由城市手工業者演出。主旨多為反對宗教的禁欲主義,嘲弄僧侶和顯貴人物。贊揚世俗的歡樂。其中最有名的是《巴特蘭鬧劇》(1486)。莫裡哀的喜劇,也包含著某些鬧劇的成分。在中國戲劇中,也往往穿插著插科打諢引人發笑的場面,很能引發普通觀眾的興趣。後世往往把那些以插科打諢取勝、充滿粗俗的戲謔、人物漫畫化、忽視情節合理性、隻追求外在喜劇效果的戲劇作品,稱之為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