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伴奏音樂。包括在民間產生傳承的舞曲、古代宮廷從民間採集並修改完善的古典舞曲、社交場合使用的社交舞曲、歐洲芭蕾音樂,以及作曲傢為各種類型舞蹈作品創作的音樂。

  原始舞蹈藝術時期,舞蹈音樂融合瞭最初的“器樂”和“聲樂”,如石塊的打擊聲、詩歌的吟誦等,體現出人類對生命的感悟和對旋律的追求。經過歷史積澱,舞蹈音樂逐步發展為獨立的藝術形式。歐洲舞蹈音樂約在15世紀開始與文學和歌唱分離直至最終獨立。印度的舞蹈音樂與宗教樂曲和宮廷廷音樂有極其密切的聯系。非洲的舞蹈音樂與打擊樂的發展幾乎同步。中國一些少數民族的舞蹈音樂則一直是歌舞合一的形式。舞劇音樂是舞蹈音樂中最受人關註的大型音樂體裁。古典芭蕾舞劇音樂在18世紀時已經定型,其中用於表現主要人物思想感情的古典舞曲、用於刻畫特定民族性格的民間舞曲(又稱為性格舞曲)以及烘托場面的場景音樂或過渡性舞曲,是那一時期芭蕾舞劇音樂基本的結構性因素。19~20世紀,P.I.柴科夫斯基、I.F.斯特拉文斯基、D.D.肖斯塔科維奇、A.I.哈恰圖良、S.S.普羅科菲耶夫等著名作曲傢的作品將交響化的舞劇音樂推上瞭時代巔峰。20世紀美國舞蹈音樂在芭蕾舞劇和音樂劇領域裡都獲得瞭長足的發展。

  受交響音樂的影響,以G.巴蘭欽為代表的一批芭蕾編導把大量古典或現代交響樂曲成品當作舞蹈音樂直接使用,從而形成瞭交響芭蕾的鮮明風格。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舞蹈音樂稱為民族舞蹈音樂。傳統的如日本的歌舞伎音樂、泰國的孔劇音樂、非洲尼日利亞的舞蹈音樂、中國各民族的舞蹈音樂,創作的如當代中國民族舞劇音樂、民間舞曲演變而成的社交舞蹈音樂。現代舞的音樂顯示出不受任何限制的特征。各種現代風格的音樂,如無標題音樂、機遇主義音樂等,都被采用於現代舞創作。從總的特征看,傳統的舞蹈音樂大都具有節奏鮮明、流暢舒展、抑揚頓挫、情緒清晰,使用切分音,節拍復雜多樣,舞曲旋律重復性強等特點。現代派藝術風格的舞蹈音樂則形式多樣,而舞蹈音樂的個性化同舞蹈創作風格的個性化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