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傳統工藝和現代技術手段直接在文物上進行物理的和化學的修復措施,以保存和認識文物的藝術和歷史原貌,減緩或終止文物病害,保證文物安全並能使其長期保存,是文物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修復必須在尊重原來材料、原始狀態和可靠的紀錄檔案基礎上進行。

  文物修復的理念 對文物實體運用多學科的知識,研究其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進行物質組成及保存狀況的研究。利用傳統和現代技術按程式和修復原原則進行文物修復介入,保護其固有價值的完整性和科學性,並尋求各類文物的最佳保存環境,以達到使文物長期保存的目的。

  文物修復的原則 最少幹預原則;可逆性或不影響今後再修復的原則;添加的材料應與原有材料相似或匹配,保持歷史真實性與展示美感相結合原則;可識別性原則;安全耐久性原則。對於不可移動文物還應遵守就地保存修復的原則。文物修復工作者不主張將文物修復得煥然一新,而應保持原有文物的古樸“滄桑感”;不主張修復過的文物與原有文物材質有很大反差,應與整體保持和諧,希望“遠看差不多,近看有區別”。

  文物修復工作的程序 建立修復檔案,文物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研究,文物的保存狀況、制作技術及殘損機理分析,制訂修復方案,實施修復方案,維修與保養,編寫修復報告。

  文物修復的方法 對可移動文物的修復按文物材質而分類進行,如金屬,書畫紙張,紡織品,竹、木、漆器,角、骨器,象牙器,皮革,油畫,彩塑,陶、瓷器,玻璃器,石質,影像資料等。其修復的技術、使用的修復材料和要求的保存環境各不相同。對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其附屬文物,大致按古建築木結構、磚石結構,陵墓地下建築物,石窟、摩崖,碑碣、石刻,土遺址,壁畫,彩畫等,還包括文物所依附的保存環境。其修復技術往往包含在保護工程中。

  文物修復應十分註重繼承和發揚傳統的修復技術,如古建築維修技術,青銅器的修復技術,字畫裝裱技術,文物傳拓技術等,並對其不科學、不合理的部分進行改進或摒棄。文物修復還必須引入現代科學技術的方法和材料,需要借助先進的儀器設備對文物進行檢測,以確定它的材質、結構、工藝性質,探測目視所無法解決的內部狀態。對不可移動文物的探測,更要借助各種現代技術進行定性或定量的現狀評估。修復過程要采用先進的材料、工藝以及結構技術方法進行補強、加固。修復後還要使用各種探測技術進行長期監測和效果檢驗等。傳統與現代技術的結合,始終是文物修復工作者的重要課題。

  

推薦書目

 西安文物保護修復中心. 文物保護科學論文集.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