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蒙昧時代、野蠻時代之後人類社會和文化發展的第三階段。又稱文明社會。19世紀由美國人類學傢L.H.摩爾根《古代社會》中所提出。始於文字的發明和使用、金屬工具的製造,並一直延續至今。分為古代文明近代文明兩個階段。恩格斯在《傢庭、私有制和國傢的起源》中指出,文明時代是人類社會對天然產物進一步加工的時期,,是真正的工業和藝術產生的時期。它源於第三次社會大分工,包括古代奴隸制、中世紀農奴制和近代雇傭勞動制三大時期,其經濟和政治特征是:出現金屬貨幣,繼而產生瞭貨幣資本、利息和高利貸;出現商人階層和土地私有制、抵押制;出現城鄉對立和財產遺贈制度;奴隸勞動成為占統治地位的生產形式;商品生產成為占統治地位的經濟形式;以父權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傢庭成為社會基本經濟單位;產生瞭階級和國傢,階級剝削成為這個時代的基礎,等等。文明時代是生產技術和分工發展的必然結果,使人類最終擺脫瞭以往的蒙昧和野蠻狀態,並向更高級形態的共產主義文明時代發展。根據這樣的表述,文明時代應包括當代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