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負首都警衛和守備任務的軍隊組織。中國歷代都設有保衛、戍守京師的軍隊組織,但稱謂不一。1911年,湖北軍政府設立警衛司令部。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在南京設立衛戍總督府。1919年,北洋政府在北京設立京畿衛戍總司令部。1927~1949年初,國民黨政府先後在南京、武漢、重慶等地設立衛戍總司令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曾於1932年6月設瑞金衛戍戍司令部。中國人民解放軍於1949年2月設平津衛戍司令部,後改稱京津衛戍區。1959年1月,改設北京衛戍區,隸屬於北京軍區,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北京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北京軍區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雙重領導。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等領導機關。轄衛戍部隊,預備役部隊,勤務保障部隊、分隊,各區、縣人民武裝部。主要擔負北京地區的軍事警衛、警備勤務、社會治安和軍容風紀糾察任務,轄區的民兵、預備役、兵役的管理和動員工作,中國共產黨、國傢和軍隊重大慶典保衛任務及外交事務的禮儀任務等。